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6月2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6月21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5-******* 传 真:0475-*******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辽市燊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醇基燃料调配站二期(30万吨)及扩建项目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吐尔基山大街以南,隆圣峰天然气东侧 | 通辽市燊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环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区拟规划用地面积*****.24m2;主要扩建内容包括:醇基液体燃料调配生产线、农用醇醚柴油燃料调配生产线、乙醇汽油调配生产线、柴汽油储罐,成品罐,辅助用房,装卸车平台,调配灌装等配套设备。项目同时对厂区内硬化及道路、绿化、化粪池、围墙、综合管网等工程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达到年调配、销售醇基燃料、柴油燃料、乙醇汽油共30万t,为一级站,本次扩建工程与现有工程分为两个区域,公辅工程不相互依托。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5m3防渗化粪池沉淀降解后,定期清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即≤1.0mg/m3, 本项目只是进行燃料的调配和储存,不进行燃料的生产,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储存区产生和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在卸液和装罐、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运营期厂界非甲烷总烃、甲醇浓度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表A.1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包括各类生产用灌装机、压缩机等,通过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降噪。项目正常运转时,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清罐残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填埋处理;罐底清洗油泥由有资质公司进行罐体清洗,同时由该公司对清洗油泥进行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按照要求对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罐区、灌装区进行重点防渗,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为①素土压实;②水泥砂浆找平;③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膜或2mm厚的其它人工防渗材料;④20cm混凝土压实找平面,防渗层渗透系数为10-10cm/s的防渗能力,接缝处等细部构造应采取防渗止水处理。本项目罐区和化粪池(5m3)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具体可采用S6级防渗混凝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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