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集团抚州管理中心(温沙、乐温)机电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集团抚州管理中心(温沙、乐温)机电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西省高速集团抚州管理中心(温沙、乐温)机电设施
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高速集团抚州管理中心(温沙、乐温)机电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经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赣高速项管字【2014】176号文批复立项,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经赣高速项管字【2015】199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增抚州区域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设在位于抚州的赣东应急中心)的建设,通过高速集团信息化项目正在统一建设的路网监测与服务管理区域平台和IPRAN通信网整合抚州管理中心所辖温沙、乐温、鹰瑞北段、抚吉的机电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对所辖温沙、乐温段机电系统进行更新升级改造,新增温沙、乐温段智能交通的建设;对鹰瑞北段、抚吉的监控、通信、收费、隧道机电系统从原南昌东监控中心临时过渡性的管理搬迁至新建的抚州区域高速公路监控中心进行管理,新增鹰瑞北段、抚吉车道自动发卡机的建设;以及整合金抚、昌宁北段的监控、通信、收费、隧道机电系统接入抚州区域高速公路监控中心的建设。
本次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计划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3.3注册资本金要求
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或等值,汇率以刊登招标公告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为准),或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系统内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各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系统内的信用等级统一以截止至2015年8月30日24:00时的结果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二年是盈利的(2012、2013、2014);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2012、2013、2014)。
3.5业绩条件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至少2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施工,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
3.6项目经理和总工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近五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总工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技术工作,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上述相关的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3.9截止至2015年8月30日24:00时,未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系统内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具有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如其报名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四楼资审室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格式见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电子版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设计单位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专家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和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中汇总择优选择3~5个品牌作为本项目机电设备的推荐品牌,投标人应从招标人汇总推荐的品牌中选择其一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人未汇总推荐品牌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品牌进行投标报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如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均可以书面方式传真至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麻丘镇
邮 编:330086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
传 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投标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江西省高速集团抚州管理中心(温沙、乐温)机电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填写)
标段
JDGZ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标人填写)
手机
(投标人填写)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填写)
手机
(投标人填写)
电话
(投标人填写)
传真
(投标人填写)
营业执照
审核人签字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是否已交费
收款人签字
招标文件是否已发放
发售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附件2:
投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品牌表
项目名称:江西省高速集团抚州管理中心(温沙、乐温)机电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序号
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备 注
1
2
3
1
服务器、磁盘阵列
2
管理计算机(必须为商用机)
3
以太网交换机、路由器
4
车道控制器(工控机)
5
自动发卡机(含车型分类)
6
非接触式IC卡读写器
7
票据打印机
8
自动栏杆
9
ETC高速自动栏杆机
10
ETC天线控制器及路侧读写控制器
11
费显、车道信息屏、雾灯、通行灯、天棚信号灯、ETC天棚信号灯
12
门架式、立柱式可变信息标志、
13
道路监控摄像机
14
一体化快球摄像机
15
激光夜视
16
光学透雾摄像机
17
车道摄像机、绿通摄像机、亭内摄像机、室内监控摄像机、红外高清网络安防监控摄像机
18
高清视频解码器
19
光端机
20
太阳能供电设备
21
UPS电源(配原厂电池)
22
防雷器
23
光缆
注:1、投标人推荐的材料设备品牌应是投标人认为性能好、价格优的品牌。每种材料设备按质量、性能等级顺序推荐1~3个品牌。
2、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是区域管理中心整合机电工程,投标所采用的所有设备应兼容原机电系统设备(须经招标人在现有系统和新建平台测试合格),如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所采用的设备不能满足与抚州区域管理中心机电系统直接对接(无需另加设施及费用),在进行本项目工程联合设计时,应考虑品牌修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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