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巾子山团块二期城市更新项目05-15地块
瑞安市巾子山团块二期城市更新项目05-15地块
瑞安市巾子山团块(二期)城市更新项目(05-15地块) 【信息时间:2023/6/2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评定分离) 一、招标人名称:瑞安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瑞安市巾子山团块(二期)城市更新项目(05-15地块) 四、招标项目编号:A330*****300016*****001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5月30日 八、开标日期:2023年6月20日 九、中标候选人:
十、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资信标):
十一、中标候选人获奖情况(资信标):
十二、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公示期: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22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5879505 十五、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中化学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永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万事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集云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繁华建筑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杰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安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腾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滋奔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立鹏建设有限公司。 瑞安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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