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城乡环境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城乡环境总体规划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城乡环境总体规划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城乡环境总体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城乡环境总体规划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NLDZB-201510BS-160C
2.3规划范围:保山市隆阳区辖区范围。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规划编制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项目服务供应商须完成《隆阳区城乡环境总体规划》初稿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专业技术、设备仪器、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项目的能力;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应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或环境总体规划报告书的业绩;
3.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周末,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隆阳区正阳北路129号工商银行附楼四楼(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持以下证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09时00分。
5.4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5.5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人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贰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时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递交帐号
收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城南支行
备注:YNLDZB-201510BS-160C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5--*******
传真:0875--*******
地址: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5楼
邮政编码:67800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0*****874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隆阳区正阳北路129号工商银行附楼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杨辉
联系电话:0875—*******;传真:0875—*******;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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