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滇池流域重点水域渔船、网具回收处置的通告

关于滇池流域重点水域渔船、网具回收处置的通告

为加强滇池流域水生生物保护,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推进滇池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渔〔2019〕11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滇池流域重点水域渔船、网具回收处置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回收补偿对象

持有2019年经滇池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度假区群众。因持证人户口迁移的,以2019年办证时户籍所在地为准;因持证人去世的,由其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持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参与补偿。

二、捕捞证注销及渔船、网具回收范围及补偿标准

(一)捕捞证:须经2019年滇池开湖捕捞办理审验合格的滇池《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依法收回并注销,对持证人给予一次性补偿2000元。

(二)渔船:须与经“三证合一”后的滇池《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登记信息、照片相符的渔船。渔船、网具按评估价格给予相应补偿。

1、铁船补偿标准:



船长 (米)

船龄(年)

铁船补偿档次(元)

备注

*注:船长在6米以下的,按6米计。说明:此表将铁船分为四个规格,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根据船舶状态、船龄等综合因素依法依规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档次,在补偿档次内确定最终评估价格。

6—8*


1500—2000

2000—2500

2500—3000

8—10


2500—3000

3000—3500

3500—4000

10—12


3500—4000

4000—4500

4500—5000

12以上


4500—5000

5000—5500

5500—6000

2、木船补偿标准:

1500元起步评估,不高于3500元,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根据船舶状态、船龄等综合因素依法依规确定最终评估价格。

(三)网具:符合历年《开湖通告》规定的网具:

1、捕捞鲢、鳙、鲤、鲫等大型鱼类的网具(刺网):网目为7厘米(含)以上,网高3米(含)以下,网长500米/船(含)以内;按照网具的新旧程度、完好情况进行评估,分成差、中、好三个档次,差1.5元/米,中2.0元/米、好2.5元/米(废弃的、无法使用的不予补偿);

2、捕捞鲌鱼的网具(刺网):网目为3.5厘米(含)以上,网高2米(含)以下,网长500米/船(含)以内;按照网具的新旧程度、完好情况进行评估,分成差、中、好三个档次,差1.5元/米,中2.0元/米、好2.5元/米(废弃的、无法使用的不予补偿);

3、银鱼拖网:网目为0.6厘米(含)以上,每证2张;按照拖网的新旧程度、完好情况进行评估,分成差、中、好三个档次,差150元/张,中200元/张、好250元/张(废弃的、无法使用的不予补偿);

4、虾拖网:网目为0.8厘米(含)以上,每证2张。按照拖网的新旧程度、完好情况进行评估,分成差、中、好三个档次,差150元/张,中200元/张、好250元/张(废弃的、无法使用的不予补偿)。

(四)回收标准:对核定的退捕渔船、网具和数量,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后,给予补偿。渔船回收集中拆解报废;网具以实际回收网具数量为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捕捞许可证核定网具数量的2倍。

(五)奖励标准:在工作开展30天内签订回收协议的每证奖励1000元;在工作开展31-60天内签订回收协议的每证奖励500元;超过60天不签订回收协议的不予奖励。

三、回收补偿时间

回收补偿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9月17日,过期不再办理补偿事宜。未参与回收补偿的渔船禁止停放在公共区(水)域,渔船船主须在回收补偿截止日之前自行将渔船移出公共区(水)域并自行妥善处置。

四、回收、补偿程序

(一)登记: 完善各区渔船、网具、捕捞许可证信息,登记造册,签订回收协议。

(二)评估:由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渔船、网具残值进行评估,作为回收依据。

(三)复核及公示:对渔船、网具评估结果的有异议的需向评估机构提交书面意见,由评估机构负责复核。经复核无异议,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四)实施:公示无异议后,由辖区政府统一负责收回《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对回收的渔船网具进行拆解、处置并兑付补偿资金和奖励。

五、其他规定

回收处置工作结束后将开展打击涉渔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回收处置截止日后停放在公共区(水)域的渔船进行专项清理,切实保护滇池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六、咨询单位及电话

呈贡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1-********(渔政站)

官渡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1-********(渔政站)

西山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1-********(渔政站)

晋宁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1-********(渔政站)

滇池旅游度假区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1-********

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回收处置 网具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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