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51项目风冷水冷主机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三次招标公告/3
25051项目风冷水冷主机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三次招标公告/3
*****项目风冷水冷主机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三次)
招标公告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项目风冷水冷主机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HYDCH-W1011/3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普通空调冷负荷5627kW,冷指标112W/m2(单位建筑面积);热负荷3600KW,热负荷指标为72W/m2。空调冷源采用四台磁悬浮制冷机组,每台制冷量为1407KW,供回水温度6/12℃。普通区冷热源位设置于南楼的地下室。
北楼洁净手术部、ICU、生殖中心拟设置2台制冷量646kW、制热量为680KW的四管制风冷热泵风冷螺杆机作为主冷热源,设置在北楼的裙房屋面。检验中心设置2台四管制制冷量为646KW、制热量为680KW的四管制的风冷螺杆机组。四管制系统冷水供回水温度为7/12℃,热水供回水温度为45/40℃。四管制区域的冷负荷指标为300W/m2,热负荷指标为180W/m2。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也视为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提供无在建项目书面证明。
(七)投标企业如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提供无在建项目书面证明。
注:上述资质证明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发售方式
线下购买: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材料至采购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银行转账)。
(六)本项目资格性条件详见附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19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联系人:李助理;电话:021-********;136*****110(采购机构)。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三)如踏勘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授权代表在踏勘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申请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联系人:李助理
电话:021-3116 2859
地址:上海市
(二)采购机构
联 系 人:张钦
办公电话:021-6468 2383
移动电话:136*****110
传 真:021-6468 1723
地 址:上海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陈老师 项目监督人: 韩老师
办公电话: 021-******** 办公电话: 021-********
移动电话: / 移动电话: 13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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