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3年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昆明市2023年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云南省六部门联合印发《“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关于做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于7月12日在融创滇池后海湿地联合举办“云南省暨昆明市2023年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沉浸式互动方式,广泛宣传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意义,提升公众绿色低碳生活意识,促进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绿色低碳建设,为建设“高原明珠 绿美春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昆明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昆明市2023年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2. 项目概况

2. 1 项目名称:昆明市2023年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

2. 2 项目编号:KMSSTHJXCJYZX******

2. 3 资金来源:已落实;

2. 4 预算金额:*****.00元;

2. 5 采购内容:昆明市2023年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

注:本项目为昆明市2023年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五章《采购需求》;

2. 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

2. 7 服务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3. 2.2 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 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6.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信息记录;

3. 7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 8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32)办理报名事宜。

★4.2 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要求见本询价公告第4款)。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 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5. 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地点:2023年6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昆明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32。

5. 3 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楼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1-********


标签: 低碳日主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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