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3年度涉海生产及周边设施永久弃置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3年度涉海生产及周边设施永久弃置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3年度涉海生产及周边设施永久弃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3年度涉海生产及周边设施永久弃置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该涉海设施位于辽河海域,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目前已经超过使用年限,无再利用价值。为解除安全、环保隐患,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须对该涉海生产及周边设施进行永久弃置处理,工程量包括一座井口平台(含井口平台上部结构以及三根保护桩,隔水管切割视现场施工情况决定)、五榀栈桥、三座栈桥平台以及两座钓鱼单桩平台等设施的切割、拆除和运输作业。本项目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00万元(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1)投标人提前准备好人员、物料和设备,提供的起重船舶(或支持平台)及配套船舶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给定的坐标进行就位。
(2)投标人首先弃置五榀栈桥、三座栈桥平台以及两座钓鱼单桩平台。随后,投标人完成井口平台弃置,该弃置工程量包括井口平台上部结构、井筒隔水套管(视招标人海上作业平台处置现场结果来确定是否由投标人进行施工)、井口平台三根保护桩等。最后,投标人将全部弃置物吊装至投标人驳船,该驳船到招标人码头进行减载作业。
(3)投标人的起重船舶(或支持平台)施工作业总体遵循起抛锚次数最少、等待时间最短、拖航次数最少原则,运输驳船施工作业总体遵循往返次数最少原则。
(4)本次施工作业和减载的码头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码头位于辽河海域周边,距离施工作业点位约为35海里。
(5)吊装弃置工程量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井口平台上部甲板片 (边长8.66m的正三角形) | 座 | 1 | 重约55t |
2 | 1号隔水套管,∅850×30 | 根 | 1 | 隔水管重约31.2t (隔水管重约6.2t,套管重约1t,环空水泥重约9t,吸附力约15t,海生物约1.8t) |
3 | 井口平台桩腿,∅1000×30 | 根 | 3 | 每根钢桩重约25.3t,无水泥充填 (结构重约7.3t,海生物约2t,吸附力约20t) |
4 | 栈桥A,22.0m×1.5m×2.2m | 座 | 3 | 重约11t |
5 | 栈桥B,26.04m×1.5m×2.2m | 座 | 1 | 重约13t |
6 | 栈桥平台A,4.0m×7.0m,栈桥桩∅1000×22 | 座 | 1 | 重约40t,无水泥充填 (栈桥甲板重量约9t,栈桥桩重量为约10t,海生物约2t,吸附力约20t) |
7 | 栈桥平台B,4.0m×4.0m,栈桥桩∅1000×22 | 座 | 2 | 重约43t,无水泥充填 (栈桥甲板重量约11t,栈桥桩重量约10t,海生物约2t,吸附力约20t) |
8 | 栈桥C(连接两座钓鱼平台),20.5m×2.3m×2.2m | 座 | 1 | 重约13t |
9 | 钓鱼平台C,4.0m×4.0m,钓鱼平台桩∅914×20\30\40 | 座 | 2 | 重约36t,钓鱼平台桩内有水泥充填,靠近人工岛体的钓鱼平台岸边有石块堆积 (栈桥桩重量约7.2t,海生物约2t,吸附力约20t,桩内水泥约6.6t) |
2.4服务准备时间:自招标人书面通知施工准备之日起,投标人应具备将船舶、设备工具和人员动员至辽河海域的能力,周期日历天数小于10天。
2.5服务地点:辽河海域。
2.6服务要求:见第五章。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任何联合体报价形式的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系统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持有以下资质证书的其中之一:
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或等同)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或等同)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或等同);
(6)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海洋公司市场准入证的,中标后立即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准入,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取消服务资格。
3.3.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投标人须具有海洋石油工程服务业绩:进行海洋石油工程领域服务施工服务(包括涉海设施安装、改造、弃置等类似业绩)达到2次或以上,或进行海洋石油工程领域施工服务(包括涉海设施安装、改造、弃置等类似业绩)合同收入达到500万及以上,需附合同、结算书复印件。
3.3.3财务要求: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022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但不限于报告封面、审计意见页、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4人员要求: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本工程拟派的全体工作人员须持有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五小证)、船员证书、健康证等相关证件。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特种作业岗位、特种设备作业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应的作业资格证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5设备要求
投标人提供关键切割、拆除设备的自有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
3.3.6载具、运输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投标人施工使用特种设备必须检验合格、证书齐全有效;
(2)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吊装运输载具、系物和被系物要满足招标人规定的海洋石油作业吊装规范和标准要求;
(3)投标人使用的起重船舶(或支持平台)及配套船舶应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和现场施工要求,具备有效的资质和证书类材料;
(4)投标人提供运输服务上料的车辆必须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牌证(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车辆保险、财产保险等)附件齐全;
3.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2020年1月1日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最近三年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中,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5)投标人无中石油集团公司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市场准入,若中标后应办理准入,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由招标人提供)。
(6)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3.8保密要求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 月29日17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7 月0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本次招标邀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邀请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工 | 邮箱: | **********@qq.com | |
电 话: | / | 手机: |
异议受理部门: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2-******** |
意见 与 建议: |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2-******** |
2023年0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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