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张家口市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2 09: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行审字【2023】2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通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劵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通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共分四期建设,此次招标为一期。新建一期工程:占地70亩,新建冷链物流及中央厨房产业集群,总建筑面积*****.2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19平方米、已建地上建筑面积*****.85平方米、已建地下面积2808.16平方米)。本次招标为新建面积*****.19平方米。2.1.3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1.4计划工期: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464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2.1.5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即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市综合商贸物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相关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 ①设计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 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 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 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3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2017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须承建一项工业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均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有效)。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 (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安B类);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至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
3.1.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安B类) ,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④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⑤投标人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按照相关规定做出承诺。(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22 09:00 至 2023-06-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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