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积水点及病害排水管网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积水点及病害排水管网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2 20:3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邢台经济开发区积水点及病害排水管网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开行审投资设字【20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2.1.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邢台经济开发区,疏浚、清理原有旧河道长约3415米;主要敷设管道(沟)约665米及其他配套工程;对区内雨污水管道(沟)破损病害、错接、混接处进行整治修复等工程。2.1.3质量标准:合格2.1.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经审定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投标人应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30 00:00 至 2023-04-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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