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防安全评估及设施检测、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防安全评估及设施检测、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消防安全评估及设施检测、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SZC-2023-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的第一附属医院消防安全评估及设施检测、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C-2023-006 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的第一附属医院消防安全评估及设施检测、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万元 最高限价:8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北院2023年07月31日-2024年11月19日;南院2023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19日。第2包: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提供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和第2包: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和第2包: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驾照、户口本等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驾照、户口本等证明)复印件。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供应商在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上注册有效的截图复印件,查询到本单位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服务类型(第1包服务类型须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字样,第2包服务类型须有消防安全评估字样),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需提供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 (8)第2包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会员单位评审意见书,服务类型为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审核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到 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1包和第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 88 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联系方式:022-********转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丽 薄政楠 电 话:022-********转205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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