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实·翡翠书院项目售楼处及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实·翡翠书院项目售楼处及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中实·翡翠书院项目售楼处及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以西,金源街以南,金泉街以东,亿利生态城以北。项目业态为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02㎡,地上建筑面积*****.98㎡,地下建筑面积*****.04㎡,地上配套面积1010㎡,6栋16F(1#、2#、3#、6#、7#、8#楼),1栋15F(5#楼)。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3、承包范围:
(1)本工程施工范围以甲方签确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工程界面、工程做法为准,以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除甲方明确单独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外,均由乙方负责供货及施工。
(2)需中标单位无偿进行精装图纸深化工作,深化后的精装图纸需经工程、设计及成本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现场存在与审核确认后的精装深化图纸有差异的,需中标单位及时向甲方进行反馈,并进行图纸调整及再次确认后方可施工;若中标单位未向甲方反馈实际问题且造成后期精装工程拆改及费用增加的,责任及费用一律由中标单位承担。
(3)甲供材料:
售楼部甲供材为:无。
样板间甲供材为:石材、墙地砖、木地板、壁纸、卫浴洁具、水槽、龙头、灯具、浴霸、开关插座面板。
(4)甲分包:
售楼部甲分包为:空调、新风、弱电智能化(含LED大屏、网路通信、信号放大)、泳池设备、电梯。
样板间甲分包为:入户门、橱柜、厨房电器、淋浴房、燃气热水器、智能锁、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智能家居。
4、技术要求:执行中实集团精装修工程现场管理规定及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若本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有异,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
5、工程计价方式: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予以任何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原因而调整。若工程未达到设计标准,应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如有损坏而需进行必要的维修、更新等时,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按本合同约定派人到现场予以解决,并达到原有的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等。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正常;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2)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准。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近3年来无安全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5)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6)近3年内拥有2个合同金额单个不小于500万元的房地产批量精装修或者售楼部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且至少有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地产类高端小区的施工项目。
(7) 项目经理标准:项目负责人需有2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
(8)财务标准: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信用标准: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工程质量重大问题,且不为失信名单内企业。
(10)其它要求:拥有长期稳定的办公场所及专业设计人员,具有精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图纸深化的能力及经验;拥有长期稳定的施工队伍。
7、报名资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满足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近三年类似的工程业绩表(包括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合同额、承包范围、项目业态、装修经济指标、工期等)。
注:详细报名资料要求以招标人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填报资料内容为准。
8、招标负责人:韩艳军
9、联系方式:186*****420
10、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 中午12:00前(具体发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11、招采文件获取: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招标方组织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标方组织考察入库,考察合格供应商招标方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2)文件获取:无纸质版文件。
12、投标保证金:
(1)资格初审通过后,招标文件获取前(或招标会议开始前3天)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
(2)中标人在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缴纳,不足部分中标人仍需补足;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投标人告知招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13、争议解决:
(1)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富源招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本次信息只作为招采信息公告即要约邀请,不具有其他任何法律效应;
(3)投标方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标签: 样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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