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楚股份经济合作社只楚小区23号楼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华楚股份经济合作社只楚小区23号楼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华楚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对只楚小区23号楼拆除重建工程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竞争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华楚股份经济合作社(只楚小区23号楼)拆除重建工程。
二
主要项目内容
只楚小区23号楼拆除重建工程公开招标竞价(具体工程内容见施工图)
三
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国家住建部批准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二)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投标人需向只楚街道代理中心缴纳保证金,方可进行报名,保证金十万元整。
2.未成交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双方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中标后如有弃标等行为的发生,一经核实,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年内不得参加只楚街道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除取消中标资格外,五年内不得参与只楚街道辖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经济活动。
四
结算方式
本项目预付款30%,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凭发票、验收合格单,工程审计确认单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自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可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
施工期
采购人同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此项目。
六
施工安全要求
因本工程位于只楚小区中心位置周边居民较多,投标企业在标书中施工方案部分要详细做出拆除砖混结构旧楼和新建框架结构新楼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并且不得扰乱小区居民生活和小区交通秩序,方案详细可靠并具有可操作性评分优先。
七
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单价应一次性报定,总价工程竣工时图纸如有变更根据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签证按实调整 。
2.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施工方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次采购报价为:根据图纸工程量结合市场价格采用清单报价低者优先。
八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三资”规范化管理中心
开户行:农商银行只楚园区支行
电话:*******
九
招标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工程需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工作时间)向芝罘区只楚街道华楚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楼211室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报名所需材料。
2.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报价者,请于7月4日9时前,到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75号华楚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楼会议室提交招标文件,并现场开标。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4日上午9时,中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中标者签订正式施工合同。
十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强
联系电话:*******、139*****798
监管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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