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附乐城小学学年学生校内午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华附乐城小学学年学生校内午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华附乐城小学2023-2024学年

学生校内午餐

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深龙教通〔2023〕45号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校午餐午休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各年级在校午餐学生监护人民主推荐和公平选举,我校改选成立了2023-2024学年华附乐小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并经过公示无异议;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现对学生校内午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乐城小学学生校内午餐配送服务

2.项目内容:2023-2024学年学生午餐校外配餐服务,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约850人,最终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招标方式:综合评价+现场考察

二.投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集体配餐单位资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达到A级;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须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建设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并主动接入监管部门后台;为供餐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配餐企业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不满足不能投标)

3.投标文件资料目录可以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

三.招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资料时间:2023年6月23日8:30至2023年6月30日17:30。联系电话:李老师 135*****090 陈老师 137*****664

2.资料提交地点:学校保安室。请供应商代表提前电话约定送交资料的时间,在保安室交接资料。请按照目录准备材料,资料按照目录顺序叠放并密封,材料含纸质版两份(一主一副)及电子PDF版投标文件(发送*********@qq.com邮箱,注明xx单位投标书),不发送电子版视为投标不成功。初审合格出具书面回执。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坳背路28号。

3.本次招标评审全程录像,保证公平公正。

4.如出现未满三家符合条件要求的情况则投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四.评标时间及评标方法

1.时间: 2023年7月1日(星期六) 15: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乐城小学(电脑室)。

3.资格初审:在不少于3家(含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复合型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

4.评定标规则: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根据投标方的资质、配餐能力、品质、价格、菜谱、配送设备、安全保障措施等综合因素量化评分。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5.评委: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家长委员17人,实际到场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有效)。

五.后续工作安排

1.按照评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专项工作委员会在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和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等因素后,投票确定1家配餐企业(其余两家按评价高低作为备选)并公示3天。待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核实配餐单位资质后,学校方与排名前面的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

2.如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位配餐单位无法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配餐单位接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发《无法履约函》告知学校,学校将于下一排位(顺延)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如学校在区统一公布预中标份额通知后一周内未接到配餐单位《无法履约函》,预中标配餐单位因预中标份额超产能无法与学校签订午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单位参与本校午餐配餐投标。

3.根据相关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如配餐单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超产能配送行为,学校有权利立即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学校三年内不接受该配餐企业参与配餐投标。

六、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分包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如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资质证明材料。

5.配餐方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配餐菜谱、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区间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及缴费相关: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23-2024学年,此时间段为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到期后,是否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4-2025学年,由全体用餐学生监护人表决性投票超三分之二满意可以续签,续签合同截至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否则重新招标。表决性投票由校方召集午餐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决定表决方式等具体事宜。每学期供餐次数以深圳市中小学学校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新学期开学前7天通过约定缴费方式一次性将新学期餐款总数直接支付给配餐企业。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次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每学期餐款总数。

(1)学生未用餐(含特殊天气和学生身体等原因),已交款项的退款。

(2)中途退出已交款学生的退款。

2.配餐价格区间:配餐价格区间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区间的,应当经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营养和市场需求制定膳食计划(15天以上不重复菜谱及实际餐标重量)。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学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将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证明及健康证复印件交由学校备案。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等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索票索证和留样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夜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深圳市龙岗区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乐城小学

202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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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华附乐城小学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扫码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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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服务 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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