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勘察测招标公告
双滦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勘察测招标公告
双滦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勘察(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滦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审【202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为承德市双滦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双滦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管井及井室8座;新建200㎡泵房3座、新建160㎡泵房1座;新建200m3蓄水池8座;新建井房40座;埋设PE供、配水管路222.95km;新建闸阀井21座、水表井3850座、新建检修井85座。 2.1.2工程地点:承德市双滦区 2.1.3勘察(测)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2.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 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5 09:00至2023-06-3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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