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主体监理招标公告
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主体监理招标公告
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主体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城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主体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3】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及市场化融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兴隆镇大河南村。 建设规模:新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1.6871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戊类厂房、设地下消防水池、门卫、泵房等,配建每小时处理100吨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及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每小时处理500吨固体废物处置生产线及相应的机器、设备、车辆等。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5 09:00至2023-06-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标签: 振兴基础设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北达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