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宏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丰县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新建配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南丰县宏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丰县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新建配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丰县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新建配电工程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电工专用生产设备

采购单位 南丰县宏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南丰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09: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4楼)
预算金额 ¥86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4*****199
采购单位 南丰县宏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南丰县行政大厦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官鹏/186*****700
代理机构名称 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丰县傩乡大道大窠新区2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婷/184*****199

项目概况

南丰县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新建配电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XL-2023-FZNF-01

项目名称:南丰县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新建配电工程

预算金额:86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产 品 名 称

数量

单位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技术参数

南丰县人才公寓(一期)项目新建配电工程

1

*******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8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原件扫描件。

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1、承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根据以上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10.3),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承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自行购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供招标公告中资格证明一份,其中特殊资格要求需提供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丰县宏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丰县行政大厦3楼        

联系方式:官鹏/186*****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丰县傩乡大道大窠新区2栋            

联系方式:郑婷/184*****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  184*****1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才公寓 配电工程 新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萍乡信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