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景酒店客房客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风景酒店客房客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东阳市风景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概况:东阳市风景酒店客房部客用品更换采购。
2.2项目地点:横店。
2.3项目要求:
2.3.1符合星级酒店客用品标准。
2.3.2项目完成时间:在7月10日前完成供货。
三、竞标须知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有生产、制作、代理资质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竞标单位中标后按甲方实际需求进行配送。
3.4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保证金收款单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横店支行
账号:383*****1371
(请注明风景酒店客房客用品采购保证金)
3.5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6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风景酒店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店镇康庄南街186号)或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大楼四楼商品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阳市风景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依豪 188*****631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 139*****559、马先生 158*****654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232
东阳市风景酒店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4日
标签: 风景酒店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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