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包头医学院

包头医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包头医学院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现面向社会诚聘高层次人才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来我校工作。

1. 学校介绍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于有着“草原钢城”“稀土之都”美誉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学校现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现有教学机构16个;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2所,各类教学及实践基地91个。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式发展。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9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6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培育学科。建有自治区人畜共患病与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实验室9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校级研究所(室)30个,校级创新团队37个。


为了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学校重点推进转化医学中心的建设,中心现有科研实验用房7000余平米,已建成BSL-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并整合自治区多家医学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公立医院和疾控中心科研资源成立了“人畜共患病与转化医学协同创新中心”。目前正在建设生物样本库,平台实行对外开放共享管理。




2. 岗位招聘条件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二层次:

1.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

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4.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三层次:

1.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3.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

5.“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6.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四层次:

1.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5.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国家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7.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五层次:

1.“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省部级重大项目主持人;

6.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7.博士研究生导师;

8.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第一主研人);

9.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中青年学者。

第六层次:

1.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

2.自治区“草原英才”个人获得者;

3.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入选者;

4.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教学成果、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第一主研人);

5.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或教学成果突出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6.国内一流院校、一流学科及知名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

第七层次:

学校教学科研急需,且具有普通全日制学历的博士研究生。

学历、年龄等不符合上述条件,但确属学校学科建设急需、短缺人才,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计划,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答辩通过,可按照人才引进程序审批。



3. 招聘需求


4. 引进待遇

(一)享受包头市人才引进政策

(二)事业编制

(三)特殊人才按“一事一议”的形式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四)学校提供人才引进费、科研启动费、特殊津贴和住房。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引进费按照最终签订的协议内容支付,其余层次人才引进费在被引进人才正式入职后一次性支付。第五层次人才引进费50万,科研启动费20万;第六层次人才引进费30万,科研启动费10万;第七层次人才引进费15万,科研启动费5万;为第一到四层次人选提供住房。

(五)六层次引进人才按副教授(专技七级岗)待遇。

(六)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条件,人才引进费按双方应享受的待遇分别支付。





5. 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电话联系各需求单位或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需 求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以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472-*******

电子邮箱:btyxyrsc@163.com

包头医学院期待您的加入


(人事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学院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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