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媒学院新建场地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京传媒学院新建场地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我校拟新建场地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传媒学院新建场地景观工程施工。
2、项目地点: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南京传媒学院内。
3、项目简介:土方工程、硬质景观及铺装道路、给排水及灯光照明等工程。
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和发包人内部验收规范。
5、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进场施工,2023年8月15日前竣工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真实有效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是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长度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描述为准,造价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在本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4、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公司最近一期南京市信用分排名材料。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10:30,逾期不接受报名,10:40统一踏勘项目现场、项目说明及答疑。
2、报名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室。
3、报名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前汇款至学校账户,并备注“新建场地景观工程施工报名费+单位名称”,注意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相符。报名时携带报名费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3)开具收据。凭报名费收据领取招标文件与电子图纸,并统一现场勘察及咨询。
4、报名资格预审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投标须知
1、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小写:(*****.00元)人民币,请备注“新建场地景观工程施工工程保证金+公司名”,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圆整(¥******.00元),其中*****元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施工保证金,剩余******元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
2、标书送达时间:2023年7月4日9:30-11:00,逾期将被拒收。
3、送达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
4、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标书应包含报名资格预审资料、投标报价、服务内容及承诺、2020年至今公司业绩介绍及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本公司最近一期南京市信用分排名材料、其它有利于中标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承诺,投标人必须信誉良好,“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五、评标概要:
综合评标,投标人根据发包方的招标文件及清单和图纸编制详细报价清单,每项按综合单价含税、工程量、合计金额等进行报价,自行完善项目未涉及部分内容,以保证项目完成。招标人根据报价情况和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中标单位。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中标通知书后发出后3日内进场。付款条件:石材面层铺设完成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75%;经结算审计后9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97%;尾款3%保修期满后结清,质保期为1年。如投标方不配合完成项目整改,发包方有权自行维修,费用从尾款中扣除并根据当时实际市场情况进行价格增减。
七、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中标后,签订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对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价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增加工作量及价款的签证单;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八、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签订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的。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十、联系方式:
1、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投标手续咨询:025-********
2、项目内容咨询:025-********
3、账户信息:
户名:南京传媒学院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631*****940******
纳税识别号:********MJ*******Y
十一、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投诉邮箱:jiancha@cucn.edu.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场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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