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建设东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新城区建设东路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龙川县新城区建设东路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龙发改[2013] 26号、龙发改[2015]166号
批复单位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龙川县经济开发总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龙川县新城区建设东路升级改造工程经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2013] 26号、龙发改[2015]166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川县经济开发总公司。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龙川县经济开发总公司
2、工程名称:龙川县新城区建设东路升级改造工程
3、工程地点:新城区1号区
4、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902米,道路控制宽度40米。主要包括道路升级改造、绿化、排水、排污、通讯管沟、电力管沟、照明、涵洞及交通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092.28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解决,已落实。
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6、招标内容:按施工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二、投标申请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企业资质采用后审方式;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6、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件规定,省外进粤企业必须进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8、投标企业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入以下账户,并在报名前凭银行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收款收据。
开户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县支行
9、招标代理服务费:
a、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预先垫付缴交,之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结算。最终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b、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三、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或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证明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
8、材料员证书、质检员证书及施工员证书复印件;
9、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递交复印件的原件必须是有效证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原件备查,未提交的视为资格不通过。)
10、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1、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凭证及收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3、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及施工员身份证复印件;
14、全部报名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做好封面、目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1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6、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共3人,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整个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报名、投标及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7、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中标后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更换。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和及投标截止时间:
1、递交报名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 17:00(工作时间内:9:00-12:00;15:00-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10:00。
3、报名及开标地点: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五、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的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六、在开标前,由潜在的投标人到龙川县检察院对本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近十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龙川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查询申请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如在开标前未递交龙川县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龙川电视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戴 生 联系电话:****-*******
2、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生 联系电话:****-*******
龙川县经济开发总公司
发布人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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