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5日 10: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17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0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17室 | ||
预算金额 | ¥12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年月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37 | ||
采购单位 |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市嵩明县环城西路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 138*****0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景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年月欢182*****537 | ||
附件: | |||
附件1 |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项目-磋商文件二次(定稿).docx |
项目概况
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S2023-05
项目名称: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品目及需求:具体包括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种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等);主食类(面条、米线、饵丝、包子、油条等);副食品(干货、牛奶、酸奶)等配送。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配送要求:生鲜类、蔬菜配送,每天早上08点30分之前送达食堂,其中嵩阳站早点配送(面条、米线饵丝、包子等)于每天07点10分之前送达嵩阳站食堂,其他品种接采购人配送通知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配送,具体配送时间、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必须保证按要求供货,所供物品应提供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3.质量要求:无霉变、无虫蛀、新鲜、无腐叶、无异味、无注水、无农药残留、食物必须到合法经营商采购,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物经营方的证照,肉类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干货有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7号)等,满足物资采购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4.其它要求:采购人每天进行菜品质量检查跟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食物,供应商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物并在甲方合理要求的时限内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货物类型,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抵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若为生产厂家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01室
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亲自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购买)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2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
1.3申请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1.4财务状况: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
1.5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1.6申请人两个及以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嵩明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环城西路北
联系方式:刘老师 138*****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景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保利堂悦1幢17楼1701室
联系方式:年月欢182*****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年月欢
电 话: 182*****537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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