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工程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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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工程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工程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工程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市发改行审核【2022】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核【2022】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朝阳贯公园东北侧(护国大道733号)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面积*****.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8799.14平方米。其中,地上1层(局部有夹层),地下局部有负1层(海绵城市蓄水调节池),建筑高度为11.4米,结构形式为“框排架”。主要新建1幢化工工程实训基地教学实训楼,包括电工实训、仪表实训、制冷实训、登高实训室、汽车维修实训、精洗美容实训、危化工艺培训装置实训、金属材料分析和金相检测实训、表面检测实训以及配套建设道路、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555.4865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含补遗书)等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依据住建部令第37号第七条规定列出该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地勘报告及图纸。具体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所有的施工、调试、验收、移交、质保期缺陷修复等工作;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如有)、水土保持验收(如有)、规划验收、园林验收、综合验收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等。
2.5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项目建设竣工前颁布的国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的交付标准,同时符合本合同工程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及构成本合同的组成文件等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二级(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6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
联 系 人:王老师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2栋1单元19层1902-1904号
邮 编:******
联 系 人:唐先生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标签: 化工工程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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