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人民医院新南院区内镜中心追溯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第七人民医院新南院区内镜中心追溯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新南院区内镜中心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现进行挂网比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新南院区内镜中心追溯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CGB2023-28

三、项目概述:

我院新南院区内镜中心因缺少硬件设备,无法使用我院已有的内镜追溯系统,现采购内镜追溯系统设备并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本项目预算人民币5万元,限价人民币4.415万元。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参数:

项目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限价

1

高拍仪

1

1000元/台

2

追溯芯片识读设备

20

1600元/台

3

设备追溯芯片

42

50元/张

4

人员追溯手环

9

50元/个

5

追溯监控终端

2

4300元/台

1.高拍仪:

1.1扫描范围:能够扫描A4/A5/A6/证件;

1.2最大像素:≥1200万pt;

1.3图像模式:能够输出JPG/TIF/PDF/BMP/TGA;

1.4接口:包含一个USB2.0接口;

1.5对焦方式:能够自动对焦;

1.6扫描速度:≤1秒/张;

1.7产品配备拍摄软件,拍摄内容能够自定义电脑保存目录,能够增加拍摄水印和双面合并拍摄功能。

2.追溯芯片识读设备:

2.1读卡距离:满足100mm内有效识别;

2.2通讯速率≥100kbps;

2.3工作温度:满足-30℃至60℃;

2.4供电要求:能够外接直流5V电源供电;

2.5能够与我院现有内镜中心追溯系统进行对接(蓝鹰追溯内镜中心追溯管理系统V1.0),追溯系统可获取到设备编码及监控读卡器设备连接状态。

2.6能够对接现有内镜追溯系统(蓝鹰追溯内镜中心追溯管理系统V1.0),获取洗消槽信息、内镜设备信息、操作人员信息,并在系统信息更新时及时进行信息传递。

3.设备追溯芯片:

3.1通讯速率≥100kbps;

3.2读写距离:满足100mm内有效识别;

3.3读写时间:≤5ms;

3.4工作温度:满足-20℃至+55℃;

3.5读写次数:≥8万次;

3.6设备能够配于内镜设备上,无尖锐角,对内镜设备无损伤;

3.7能够对接我院现有内镜中心追溯系统(蓝鹰追溯内镜中心追溯管理系统V1.0),实现刷卡记录内镜设备信息,并在系统中同步更新显示;

4.人员追溯手环:

4.1通讯速率≥100kbps;

4.2读写距离:满足100mm内有效识别;

4.3读写时间≤5ms;

4.4工作温度:满足-20℃至+55℃;

4.5产品需配备腕带,能够穿戴于手腕;

4.6能够对接我院现有内镜中心追溯系统(蓝鹰追溯内镜中心追溯管理系统V1.0),实现刷卡记录人员信息,并在系统中同步更新显示。

5追溯监控终端:

5.1屏幕尺寸:55英寸;

5.2分辨率≥3840*2160(2160P);

5.3 CPU核心数≥四核;

5.4 RAM:≥2G;

5.5 ROM:≥16G;

5.6 网络:能够通过有线/无线连接网络;

5.7该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8能够对接我院现有内镜中心追溯系统,实现内镜中心全流程的监控,并通过大屏电视展示,供洗消间人员查阅。

(二)商务服务要求:

1.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字之日起,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供应商完成设备交货(供货清单设备与合同内要求设备型号、参数要求等一致)后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凭证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本项目为总包项目,设备安装、线路部署、运输、调试、培训、税费等费用均已包含在内,供应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售后要求:

2.1.质保期:经采购人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整体质保期限不低于三年。

2.2供应商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人员2名以上,直至培训人员能独立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技术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2.3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生产厂商为期3年7×24(为期三年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原厂售后服务(包含更换配件,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中),并在成交后合同签订之前提供原厂3年7×24小时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内容:1小时内技术人员电话响应,重大故障4小时内抵达现场,8小时内彻底解决故障。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指定时间和地点。

4.验收的标准:

4.1设备验收。设备验收是指设备到货的验收。供应商在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采购人进行到货验收,根据设备采购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对照到货设备的相关说明进行对比,产品的出货单、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地、厂家、性能、规格、等级、出厂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提交采购人。

4.2项目实施完成并正常运行1个月,供应商向采购人提起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实施资料;

②变更资料(如涉及);

③材料、构件、设备的合格证或检验资料;

④设备安装资料;

⑤设备调试记录;

⑥实施说明、实施大事记、实施日志。

4.3验收不合格,供应商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验收通过前,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设备或约定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进行更换或整改,以确保供应商交付及安装的设备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采购人要求。

4.4其余验收事项:若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比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对采购人有利的原则确定验收标准。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其他商务要求:无。

六、比价方法: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完全满足采购人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按照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

七、比价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 比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提供2023年6月25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6.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7.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8.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二) 注意事项

1.比价资料1-5项为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响应资料一律不接受澄清、修正)。

2.评审过程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供应商合计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比价资料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4.比价资料请于2023年6月28日17:00前送达至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旁)罗老师处,联系电话,028-********。院方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6月28日17:00前)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未密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一律拒绝收取。

5.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

6.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 其余相关事宜,按照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内控制度并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比价资料邮寄地址: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旁)罗老师处,联系电话,028-********

九、比价资料收件时间:2023年6月28日17:00前。

十、比价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30时(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十一、比价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采购办会议室)。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比选/比价项目名称/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2、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价报价(元)

总报价(元)

备注

1

2

合计(元)

小写: 元

大写: 元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技术服务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6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料要求如下:请提供以下样式的截图资料。(要求截图完整,能够显示右上角“生成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1687663667541.jpg


标签: 追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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