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中心完小教学楼改造及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泉山中心完小教学楼改造及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彭招字【2015】第225号
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泉山中心完小 | 招标工程项目 | 泉山中心完小教学楼改造及食堂项目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彭泽县泉山中心完小校园内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彭发改招标核字【2015】第069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彭发改字【2015】347号 | ||
项目总投资 | 10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0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1200.00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彭泽县泉山中心完小院内;资金来源:2014年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要约价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设一个标段;建设规模约1200㎡;工期为280日历天; 总投资约100万元整。 | ||||
标段内容 |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要约价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房建或市政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六大员上岗证证书 | ||||
其他要求 | 1、参加开标会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并当场出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必须是开标前十天内出具的);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人及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查询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
联系人 | 吴洁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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