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2023年长宁分局心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2023年长宁分局心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长宁分局心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社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心理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12: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 (近宣化路16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 (近宣化路161号)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登峰
项目联系电话 136*****324
采购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屈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近宣化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登峰136*****324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2023年长宁分局心理服务项目.docx

项目概况

2023年长宁分局心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C/B*****

项目名称:2023年长宁分局心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提供心理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 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

方式:提交报名资料至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 (近宣化路16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二楼 (近宣化路16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于2023年6月26日 起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1楼(近宣化路)进行验证并购买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磋商资格。注:磋商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磋商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磋商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13:00。

3、磋商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14:00(暂定,具体时间以开标会后通知为准)

五、磋商地点和开标地点

1、磋商地点: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2楼(近宣化路)。

2、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2楼(近宣化路)。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书面磋商文件(1正2副)。

六、其他事项

1)磋商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磋商文件由磋商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递交地点: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2楼(近宣化路)。

2)递交磋商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3)▲磋商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查询网址如下:“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磋商时间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进行的,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各响应单位,确定时间后另行通知。

5)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需提供本次纸质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需签字盖章),以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屈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近宣化路)            

联系方式:赵登峰136*****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登峰

电 话:  136*****324

 

标签: 心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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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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