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三乡镇马圣生态养生养老项目二期政府公告
2022三乡镇马圣生态养生养老项目二期政府公告
昭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2〕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昭平县2022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11>〔2022〕57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8634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昭平县2022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昭平县昭平镇马圣村民委员会。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昭平县昭平镇马圣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1.8634公顷(果园0.0148公顷、茶园0.0049公顷、乔木林地1.5944公顷、竹林地0.2493公顷)征收为国有,作为昭平县2022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昭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平县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0〕14号)执行。
五、安置办法: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部门现场调查登记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登记。
登记地点:昭平县征地拆迁管理中心(昭平镇东宁北路26号)。
七、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除有正当理由外),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昭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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