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316
一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主(招标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
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电子版图纸作为参考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光电子园区
2.4标段划分: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2.5工程规模:修缮面积约35000 平方米
2.6计划投资额: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投资约690万元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投资约740万元
2.7计划工期:2023年7月 23日至2023年9月30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
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 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度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1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提供近期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否
则将否决其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
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
建筑活动。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
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至少三个月及
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本项目为两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
与两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13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遵守招标人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灰尘噪音等环境保护,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科研生
产。
1. 投标人进行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的要求管理,如有8小时内暂时停工不给于计费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2. 投标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地面防水空调外墙管线周边环境等成品保护。
外窗拆除前室内需密封,不进灰不进雨,牢固可靠,门窗需当天拆除当天安装恢复。
1. 因拆除门窗破坏的窗口窗台板石材涂料等,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2. 外墙施工,需按工艺组织好流水作业程序。施工作业面完全服从招标人安排,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3. 所有施工需用到或经过的屋面,须对经过的所有范围的屋面进行防护,防护措施为30mm厚聚苯乙烯板25mm厚木模板防护,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
取。如有破损,需免费按要求及时维修。
4. 因施工破坏周边环境,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5. 投标人施工时须服从招标人监理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
出整改并对响应人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10%。
6. 投标人须满足长春市城建档案要求,并按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整理的建筑施工档案,并经招标人档案室验收。
7. 投标人须为保证招标人所区良好的科研生产环境与秩序,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出入安全生产用动火保密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
理清运清扫建筑垃圾,恢复周边环境,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峰期间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
所区内的施工道路外行驶,如需临时占道需提前1天向招标人报备,占道时道路两端做好提示警示必须停水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施工内容,要
周密做好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7天向招标人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违犯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8. 投标人施工时须执行关于加强长春市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场文明施工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9. 投标人施工时须使用环保材料,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环保检测报告。
10. 投标人负责施工结束后对原有建筑防水外墙及道路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的原样恢复,做好施工区域路面防护及后期恢复周边环境等并承担上述费用。
11. 因施工期间其它楼宇正常使用,拆除和安装施工中因噪音振动影响暂时停工等事项,投标人在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工期安排,并不得以此影响
竣工时间。施工中不许使用楼内电梯,上料口做好安全防护。
12. 封闭施工,安装围挡,建立独立的施工区域和施工通道垃圾及材料只能堆放在
施工区域内,其他区域包括室外的临时堆放需经招标人代表批准,并在约定时间内清除。
13. 现场没有搭设临时生活区的位置,投标人需在施工场地外自行安排临时生活区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
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14. 施工现场空间有限,涉及二次倒运等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
由。
15. 投标人施工时须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检测报告。
16. 施工期间遵守招标人要求施工过程中需做好维护措施及提示标识,保障高空作业时,建筑垃圾不飞溅,控制建筑垃圾掉落区域因建设时其他楼宇正在使
用,不得影响非施工区域安全及卫生环境,不影响使用及工期搭建临时安全通道,保障人员出入安全。
17. 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收到科研人员的投诉,除马上整改外,按照每次2000-10000元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8. 投标人承诺严管工地水电焊等用动火安全,严禁施工现场吸烟等事宜,每天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施工现场配齐消防设施。
19. 按照省市经开区及招标人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严格的防疫防控管理措施。
20. 投标人必须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保证不发生农民工到政府相关单位及建设单位上访堵门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除按政府相关单位的规定办理外还
对承包人进行不高于合同价款的5%的处罚。
上述(1)-(22)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
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
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
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2023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3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
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单位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
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310室
联系人:王峰李明刚
电话:0431-846758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28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2023年6月25日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316
一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主(招标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
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电子版图纸作为参考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光电子园区
2.4标段划分: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2.5工程规模:修缮面积约35000 平方米
2.6计划投资额: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投资约690万元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投资约740万元
2.7计划工期:2023年7月 23日至2023年9月30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
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 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度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1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提供近期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否
则将否决其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
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
建筑活动。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
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至少三个月及
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本项目为两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
与两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13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遵守招标人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灰尘噪音等环境保护,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科研生
产。
1. 投标人进行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的要求管理,如有8小时内暂时停工不给于计费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2. 投标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地面防水空调外墙管线周边环境等成品保护。
外窗拆除前室内需密封,不进灰不进雨,牢固可靠,门窗需当天拆除当天安装恢复。
1. 因拆除门窗破坏的窗口窗台板石材涂料等,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2. 外墙施工,需按工艺组织好流水作业程序。施工作业面完全服从招标人安排,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3. 所有施工需用到或经过的屋面,须对经过的所有范围的屋面进行防护,防护措施为30mm厚聚苯乙烯板25mm厚木模板防护,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
取。如有破损,需免费按要求及时维修。
4. 因施工破坏周边环境,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5. 投标人施工时须服从招标人监理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
出整改并对响应人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10%。
6. 投标人须满足长春市城建档案要求,并按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整理的建筑施工档案,并经招标人档案室验收。
7. 投标人须为保证招标人所区良好的科研生产环境与秩序,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出入安全生产用动火保密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
理清运清扫建筑垃圾,恢复周边环境,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峰期间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
所区内的施工道路外行驶,如需临时占道需提前1天向招标人报备,占道时道路两端做好提示警示必须停水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施工内容,要
周密做好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7天向招标人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违犯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8. 投标人施工时须执行关于加强长春市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场文明施工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9. 投标人施工时须使用环保材料,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环保检测报告。
10. 投标人负责施工结束后对原有建筑防水外墙及道路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的原样恢复,做好施工区域路面防护及后期恢复周边环境等并承担上述费用。
11. 因施工期间其它楼宇正常使用,拆除和安装施工中因噪音振动影响暂时停工等事项,投标人在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工期安排,并不得以此影响
竣工时间。施工中不许使用楼内电梯,上料口做好安全防护。
12. 封闭施工,安装围挡,建立独立的施工区域和施工通道垃圾及材料只能堆放在
施工区域内,其他区域包括室外的临时堆放需经招标人代表批准,并在约定时间内清除。
13. 现场没有搭设临时生活区的位置,投标人需在施工场地外自行安排临时生活区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
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14. 施工现场空间有限,涉及二次倒运等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
由。
15. 投标人施工时须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检测报告。
16. 施工期间遵守招标人要求施工过程中需做好维护措施及提示标识,保障高空作业时,建筑垃圾不飞溅,控制建筑垃圾掉落区域因建设时其他楼宇正在使
用,不得影响非施工区域安全及卫生环境,不影响使用及工期搭建临时安全通道,保障人员出入安全。
17. 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收到科研人员的投诉,除马上整改外,按照每次2000-10000元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8. 投标人承诺严管工地水电焊等用动火安全,严禁施工现场吸烟等事宜,每天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施工现场配齐消防设施。
19. 按照省市经开区及招标人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严格的防疫防控管理措施。
20. 投标人必须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保证不发生农民工到政府相关单位及建设单位上访堵门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除按政府相关单位的规定办理外还
对承包人进行不高于合同价款的5%的处罚。
上述(1)-(22)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
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
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
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2023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3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
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单位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
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310室
联系人:王峰李明刚
电话:0431-846758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28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2023年6月25日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316
一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主(招标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
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电子版图纸作为参考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光电子园区
2.4标段划分: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2.5工程规模:修缮面积约35000 平方米
2.6计划投资额: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投资约690万元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投资约740万元
2.7计划工期:2023年7月 23日至2023年9月30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
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 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度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1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提供近期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否
则将否决其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
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
建筑活动。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
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至少三个月及
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本项目为两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
与两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13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遵守招标人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灰尘噪音等环境保护,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科研生
产。
1. 投标人进行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的要求管理,如有8小时内暂时停工不给于计费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2. 投标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地面防水空调外墙管线周边环境等成品保护。
外窗拆除前室内需密封,不进灰不进雨,牢固可靠,门窗需当天拆除当天安装恢复。
1. 因拆除门窗破坏的窗口窗台板石材涂料等,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2. 外墙施工,需按工艺组织好流水作业程序。施工作业面完全服从招标人安排,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3. 所有施工需用到或经过的屋面,须对经过的所有范围的屋面进行防护,防护措施为30mm厚聚苯乙烯板25mm厚木模板防护,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
取。如有破损,需免费按要求及时维修。
4. 因施工破坏周边环境,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5. 投标人施工时须服从招标人监理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
出整改并对响应人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10%。
6. 投标人须满足长春市城建档案要求,并按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整理的建筑施工档案,并经招标人档案室验收。
7. 投标人须为保证招标人所区良好的科研生产环境与秩序,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出入安全生产用动火保密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
理清运清扫建筑垃圾,恢复周边环境,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峰期间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
所区内的施工道路外行驶,如需临时占道需提前1天向招标人报备,占道时道路两端做好提示警示必须停水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施工内容,要
周密做好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7天向招标人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违犯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8. 投标人施工时须执行关于加强长春市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场文明施工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9. 投标人施工时须使用环保材料,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环保检测报告。
10. 投标人负责施工结束后对原有建筑防水外墙及道路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的原样恢复,做好施工区域路面防护及后期恢复周边环境等并承担上述费用。
11. 因施工期间其它楼宇正常使用,拆除和安装施工中因噪音振动影响暂时停工等事项,投标人在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工期安排,并不得以此影响
竣工时间。施工中不许使用楼内电梯,上料口做好安全防护。
12. 封闭施工,安装围挡,建立独立的施工区域和施工通道垃圾及材料只能堆放在
施工区域内,其他区域包括室外的临时堆放需经招标人代表批准,并在约定时间内清除。
13. 现场没有搭设临时生活区的位置,投标人需在施工场地外自行安排临时生活区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
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14. 施工现场空间有限,涉及二次倒运等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
由。
15. 投标人施工时须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检测报告。
16. 施工期间遵守招标人要求施工过程中需做好维护措施及提示标识,保障高空作业时,建筑垃圾不飞溅,控制建筑垃圾掉落区域因建设时其他楼宇正在使
用,不得影响非施工区域安全及卫生环境,不影响使用及工期搭建临时安全通道,保障人员出入安全。
17. 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收到科研人员的投诉,除马上整改外,按照每次2000-10000元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8. 投标人承诺严管工地水电焊等用动火安全,严禁施工现场吸烟等事宜,每天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施工现场配齐消防设施。
19. 按照省市经开区及招标人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严格的防疫防控管理措施。
20. 投标人必须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保证不发生农民工到政府相关单位及建设单位上访堵门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除按政府相关单位的规定办理外还
对承包人进行不高于合同价款的5%的处罚。
上述(1)-(22)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
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
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
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2023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3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
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单位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
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310室
联系人:王峰李明刚
电话:0431-846758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28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2023年6月25日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316
一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主(招标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
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电子版图纸作为参考
2.3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光电子园区
2.4标段划分: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2.5工程规模:修缮面积约35000 平方米
2.6计划投资额: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投资约690万元
光电子园区屋面门窗及保温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投资约740万元
2.7计划工期:2023年7月 23日至2023年9月30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资质
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 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度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见3.1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提供近期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否
则将否决其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
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
建筑活动。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
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
犯罪行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期至少三个月及
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本项目为两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时参
与两个标段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13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遵守招标人单位保密消防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灰尘噪音等环境保护,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科研生
产。
1. 投标人进行现场施工时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单位的要求管理,如有8小时内暂时停工不给于计费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2. 投标人做好现场既有管线地面防水空调外墙管线周边环境等成品保护。
外窗拆除前室内需密封,不进灰不进雨,牢固可靠,门窗需当天拆除当天安装恢复。
1. 因拆除门窗破坏的窗口窗台板石材涂料等,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2. 外墙施工,需按工艺组织好流水作业程序。施工作业面完全服从招标人安排,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3. 所有施工需用到或经过的屋面,须对经过的所有范围的屋面进行防护,防护措施为30mm厚聚苯乙烯板25mm厚木模板防护,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
取。如有破损,需免费按要求及时维修。
4. 因施工破坏周边环境,投标人需按原做法恢复,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不再记取。
5. 投标人施工时须服从招标人监理的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的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环境卫生等问题没有按期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提
出整改并对响应人进行罚款,罚款比例上限可达总合同款的10%。
6. 投标人须满足长春市城建档案要求,并按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档规范整理的建筑施工档案,并经招标人档案室验收。
7. 投标人须为保证招标人所区良好的科研生产环境与秩序,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出入安全生产用动火保密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清
理清运清扫建筑垃圾,恢复周边环境,保持园区道路畅通施工车辆按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区域行驶停放,上下班高峰期间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在
所区内的施工道路外行驶,如需临时占道需提前1天向招标人报备,占道时道路两端做好提示警示必须停水电及产生较大气味灰尘的施工内容,要
周密做好施工计划安排,尽量缩短工期并提前7天向招标人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违犯规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8. 投标人施工时须执行关于加强长春市工程机械排气污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场文明施工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9. 投标人施工时须使用环保材料,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环保检测报告。
10. 投标人负责施工结束后对原有建筑防水外墙及道路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的原样恢复,做好施工区域路面防护及后期恢复周边环境等并承担上述费用。
11. 因施工期间其它楼宇正常使用,拆除和安装施工中因噪音振动影响暂时停工等事项,投标人在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工期安排,并不得以此影响
竣工时间。施工中不许使用楼内电梯,上料口做好安全防护。
12. 封闭施工,安装围挡,建立独立的施工区域和施工通道垃圾及材料只能堆放在
施工区域内,其他区域包括室外的临时堆放需经招标人代表批准,并在约定时间内清除。
13. 现场没有搭设临时生活区的位置,投标人需在施工场地外自行安排临时生活区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
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由。
14. 施工现场空间有限,涉及二次倒运等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此项不得作为投标人延长工期的理
由。
15. 投标人施工时须提供现场材料合格的检测报告。
16. 施工期间遵守招标人要求施工过程中需做好维护措施及提示标识,保障高空作业时,建筑垃圾不飞溅,控制建筑垃圾掉落区域因建设时其他楼宇正在使
用,不得影响非施工区域安全及卫生环境,不影响使用及工期搭建临时安全通道,保障人员出入安全。
17. 投标人施工前需编制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如收到科研人员的投诉,除马上整改外,按照每次2000-10000元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8. 投标人承诺严管工地水电焊等用动火安全,严禁施工现场吸烟等事宜,每天召开班前安全教育会,施工现场配齐消防设施。
19. 按照省市经开区及招标人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严格的防疫防控管理措施。
20. 投标人必须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保证不发生农民工到政府相关单位及建设单位上访堵门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除按政府相关单位的规定办理外还
对承包人进行不高于合同价款的5%的处罚。
上述(1)-(22)项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
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
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
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2023年6月25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3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
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
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单位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
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楼310室
联系人:王峰李明刚
电话:0431-846758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28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