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园区公共区域垃圾站设施升级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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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设备型式为压缩机和箱体为一整体结构:

(2)压缩方式为推头水平压缩;

(3)设备上料形式为翻斗上料;

(4)能与宁乡市目前使用的勾臂式垃圾车配套(中联牌ZBH5180ZXXDFE6、勾臂式);能与宁乡市目前在使用的同类设备互换。

二、相关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三、技术规格

8立方整体移动式垃圾压缩机:

参数要求:

(1)压缩力(kN):≥ 340;

(2)液压系统压力(MPa): ≥22;

(3)压缩循环时间(s): ≤40;

(4)箱体有效容积(m3) : ≥8;

(5)整机自重(t): ≤5.2;

(6)箱体底梁外宽尺寸(mm): 1060±5;

(7)设备吊耳的中央高度(mm): 1570±5;

(8)设备工作噪音(dB):≤60;

(9)连续工作后,液压油箱内的油温不得超过60°C。

箱体组件要求:

(1)压缩机关键材料采用耐磨、耐腐蚀钢板,硬度≥450HB,屈服强度≥1200MPa;

(2)箱体应具有良好的防腐涂装工艺,需整体进行喷砂处理,箱体底涂层采用热喷涂锌铝合金工艺(提供工艺图片,并提供检测报告);

(3)设备的焊接应美观顺畅,无漏焊、裂纹、夹渣、气孔、咬边、飞溅等焊接缺陷。所有外露黑色金属表面须作防锈处理;

(4)箱体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明显凹凸,且应有防腐蚀措施;

(5)压缩头采用双曲线形推头,具有破碎及防止垃圾反弹功能;

(6)箱体后门采用液压九点及以上锁紧,保证在配套车辆的驾驶室控制箱体后门的打开和锁紧,缝隙无夹带垃圾,箱体后部无垃圾水滴漏;

(7)胶条与箱体连接采用易拆式结构,确保后门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有效防止污水在压缩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且易于胶条的更换及维护保养;

(8)污水排放:箱体两侧应各设至少二个污水排放装置;

(9)污水排放装置关闭时不得有污水外流。

翻斗装置:

(1) 翻斗机构采用连体料斗结构,作业完毕料斗翻转覆盖箱体卸料口,保证箱体密封;

(2)该装置须保证 与小型自卸垃圾收集车完好对接,保证垃圾收集车一次卸料操作方便、卸料干净顺滑;

(3) 料斗容积≥2.5 m?;

电气系统:

(1)压缩机采用模块控制器顺序控制或PLC程序控制;

(2)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应是由电气控制的液压动力系统实现,电气控制系统应实现动作程序化、并互锁和应实现各作业动作可单独操作和点动;

(3)设备需带垃圾量显示功能和故障自诊断显示功能,以指示垃圾装载量情况及方便设备维护和服务;(提供产品图片)

(4)电机功率(Kw) :≤7.5;

(5)设备需有安全保护装置,需配备相位转换器、信号指示器、紧急停机控制器,方便作业操作,具有自动安全保护功能;

(6)设备运转数据和故障等能够通过电子显示屏用图形的模式展示出来,具有断、错相、箱满信号等。(提供产品图片)

液压系统

(1)推铲压缩采用智能差动技术;(详细描述工作原理)

(2) 关键液压元件,如液压油缸、液压泵、电动机、液压阀等,均需采用节能优化的设计模式;

(3)连续工作后,液压油箱内的油温不得超过60°C。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含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及安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中标人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达到招标文件的验收标准。

2、中标人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保证

3.1设备的所有零配件为检测合格的产品,确保安装调试后,设备性能正常运行。

3.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3.3、中标人在交货时提供设备的合格证、发票以及包括且不限于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文件。

3.4、项目整体质保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国家另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强制性规定时间质保,质保期内,剔除人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免费提供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售后服务

4.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或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授权的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2、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4.3、日常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4.4、提供 7*24 技术支持服务,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响应,派专业维修人员1小时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重大活动2 小时内解决问题。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及宁财采购[2016]3号文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10日历天内完成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七、其他要求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1、付款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其他

2.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购置,新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2、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

2.3、因本项目采购人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涵盖到了采购预算里,具体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因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须考虑包含此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升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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