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日常维修维护服务1项直接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日常维修维护服务1项直接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1.为我中心及所属12个分中心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提供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范围:负责各办公场所门窗维修、桌椅维修、门锁更换、供电线路检修、灯具维修、开关插座维修、电话、网络线路维修、水龙头、上下水管线维修、楼梯理石、扶手维修、墙面破损维修、暖气维修、动力设备维修养护及冬季门前清雪等工作。所需维修材料单价100元以下由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2.服务人员人数:本次采购供应须确保提供不少于23名(含23名)物业维修人员,其中万能工不少于12名(含12名),电工不少于4名(含3名强电电工,1名弱电电工),水暖工不少于3名(含3名),有A1证驾驶员不少于1名(含1名),有A2证驾驶员不少于2名(含2名),电焊工不少于1名(含1名)。本次采购的服务费已包含供应商的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各项保险费等)、设备费用、供应商供应范围内的材料费用、服装、管理费、培训费、税金、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费用等一切成本、费用及利润等,我中心不再在中标服务费之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维修维护人员配备要求:性别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20-55岁之间(1968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之间出生),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应工种的技术操作证书。 二、服务要求:(1)严格按照日常维修维护服务标准,为采购人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证采购人维修、维护工作顺利进行。(2)要求服务供应商做好日常维修维护工作人员的培训、上岗等相关工作。日常维修维护人员由采购人管理,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如日常维修维护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供应商更换。(3)岗位设置:要求服务供应商设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员一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能规范组织服务工作,熟练操作电脑技能。负责我中心及所属12个分中心办公场所日常维修维护的全面工作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工作日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为早7时45分至晚5时15分。如发生突发事故,要求对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后方可下班。(4)为满足项目实际服务需求和保障能力,服务供应商需提供项目服务所需设备,如电焊机、电锤和冲击钻、切割机和角磨机、水钻、移动电源箱、管道疏通机、摇表、万用表、热熔器、铝合金伸缩梯等。 三、验收方式:根据服务合同内容,由采购人及服务供应商双方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加盖采购人及服务供应商双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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