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1项直接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1项直接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服务人员人数:本次采购供应须确保提供不少于36名(含36名)餐饮服务人员,其中厨师不少于12名(含12名),面案不少于12名(含12名),服务员不少于12名(含12名)。本次采购的服务费已包含供应商的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各项保险费等)、卫生设备及措施费用、服装、管理费、培训费、税金、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费用等一切成本、费用及利润等,我中心不再在中标服务费之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人员要求:餐饮服务人员配备要求,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并持有健康证明,年龄在30-55岁之间(1968年6月1日至1993年6月1日之间出生),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熟练使用厨房设备,有相应工种的技术操作证书。 二、服务要求(1)为采购人各办公地点提供午餐服务,严格按照食堂餐饮服务标准,为采购人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2)服务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培训、上岗及日常相关管理工作。本项目服务人员工作内容可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如餐饮服务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供应商更换,产生一切后果由服务供应商承担。(3)本项目应配备设餐饮服务管理员1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责任心强,能规范组织服务工作,熟练操作电脑技能,负责我中心所属12个分中心食堂餐饮服务的全面日常工作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工作日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为早8时至晚5时。(4)服务人员要爱护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台账制度,指派专人对厨房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修复,配合厨房设施、设备维修单位做好相关维修工作,建立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5)服务供应商要围绕采购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提高菜肴主食质量;坚持优质服务,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烹饪技术和员工服务技能;加强成本核算;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教育、监督、检查,制订一整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落实方案,提出目标指标和相应承诺等,保障此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亦便于采购人监督、检查和考核。(6)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服务供应商须有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确保供餐正常进行。(7)服务供应商应做好48小时餐食留样。 三、验收方式:根据服务合同内容,由采购人及服务供应商双方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加盖采购人及服务供应商双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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