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高新区纬四路(沅澧路-兴隆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鼎城高新区纬四路(沅澧路-兴隆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鼎城高新区纬四路(沅澧路-兴隆路)建设工程已由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常鼎发改招[2015]2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湖南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鼎城高新区纬四路(沅澧路-兴隆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高新区;
2.3 规模:道路长503.4米,宽40米,其中机动车道宽2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5米,绿化带各宽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路面结构为商品混凝土,招标控制价为*******.85元。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7 招标范围:道路、给排水、电力、路灯、燃气、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 本次集中发布的鼎城高新区纬四路(沅澧路-兴隆路)建设工程和鼎城高新区岗中路、五铁路、渐安路延伸工程,两个工程(共计四个标段)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项目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陆万贰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dcggzy.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鼎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7.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 ****-*******

10. 行贿档案查询规定:
如果投标单位在“高检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常德市朝阳路长胜桥沙港家苑1栋1单元1楼
联 系 人:李忠勇 肖德进 胡标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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