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缉私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负责招标的代理机构为海南中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清澜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本次改造修缮范围为办公楼一楼位置,工程面积约为343.8m2。包含原地面、墙面、天棚拆除。新建隔墙、砌体墙,装修地面墙面天棚等装修改造、安装工程内容。项目具体需求详见之后招标文件附件1:《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五)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9元;

  (六)免费质保期:自项目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七)施工地点:海南省文昌市疏港路2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必须与本项目相关);

  (三)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六)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3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1—3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存在不良记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存在不良记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丽海二路保利中央海岸四期12号楼海境湾704室;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四)售价: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报名情况,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00;

  (二)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7月6日9:00,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36号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2楼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有权一律拒收,视为未投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海口海关管理网、海口海关后勤服务网。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中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898-********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丽海二路保利中央海岸四期12号楼海境湾704室。

  2.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

  联系人:文女士、孙女士;

  电 话:0898-********;0898-********

  3.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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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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