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2023晋0429诉前鉴10号公示
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2023晋0429诉前鉴10号公示
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2023)晋0429诉前鉴10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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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5日 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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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晋0429诉前鉴10号 我院受理的(2023)晋0429诉前鉴10号案件中,需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进行评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来报名。 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评估机构的要求 1、具有相应评估资质; 2、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登记注册;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及相应的评估专业人员且专业人员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注册资金符合相应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5、必须在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平、公正,符合市场规律;看现场的专业人员两名以上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如果当事人申请且法院认为有必要的,专业人员应当出庭,如经我院通知拒不出庭,评估报告不得作定案依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6、按相关行政机关规定的标准收费,并出具相应票据;如因案件需要或其他原因导致看现场后评估终止的,看现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评估公司自行承担; 7、保守工作秘密,拟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不得泄露; 8、如因当事人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并提出司法援助申请,经我办核实并通知,需在评估费的收取上提供缓、减、免帮助; 9、需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10、山西省辖区已发注册。 二、报名时间及摇号 1、有意参加的评估机构请在2023年6月26日18:00前在网上报名; 2、2023年6月27日将在本院主持下,由原、被告双方在报名机构中协商选择委托单位,如无法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将于当日9:00开始在人民法院诉讼资网上随机确定评估机构,并请案件当事人及已报名的评估机构及时上网登录查看公告及摇号结果,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三、 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伟 联系电话:0355-******* 四、 摇号及其他特别说明 1、我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本次案件公示,公示前不再专门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书面或电话通知; 2、本次公示案件定于2023年6月27日确定鉴定机构; 3、本次确定机构结果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示并显示在案件公示下端的摇号结果区,摇号结果我院不再专门告知,未到场当事人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公示、报名、摇号过程和摇号结果等情况; 4、本次摇号结果如出现不符合公示要求的中签机构,该中签机构自动作废,依据系统中显示的参与摇号机构列表,以顺延的方式确定中签机构后一位机构为新的中签机构,如顺延后的机构仍不符合资质要求,则继续顺延,直至顺延到符合资质的机构为止。 五、其他重要说明 根据择优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无论通过与否,都不能成为机构质疑随机摇号公开、公平、公正性的理由。 中签单位尽快与我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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