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项目

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项目

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项目已经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拟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总额不超过20 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根据申报时窗口指导意见及实际用款需求协商确定。

2.2招标范围: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包括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并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

2.3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止。

2.4 项目地点:黄骅市。

2.5标段划分:拟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6日09时至2023年6月30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7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但须按时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发布招标公告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渤海国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黄骅市渤海西路1号

联系人:田工

电话:176*****115

代理单位:河北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青年大街418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5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券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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