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航化作业展示区统施服务
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航化作业展示区统施服务
1.项目区优先在安全利用类、优先保护类耕地地块,以水稻、玉米、大豆等主栽作物为主,项目区采用无人机航化作业。 2.项目区地块通过航化作业喷施 2 次水溶性肥料,肥料品种选用氨基酸类型水溶性肥料,氨基酸≥100g/L,含微量元素或腐殖酸、大量元素、中微量元素类等水溶性肥料。 3.根据作物类型、生长状况等,确定项目区施肥作业时期、操作程序、肥料品种等,加强产品和作业质量监管,施肥服务企业应确保航化飞行轨迹、喷洒量等相关数据能够接入监管平台,航化作业做到均匀稀释和均匀喷洒,每公顷喷液量不少于 15升。将实施地块坐标、作业轨迹、作业时间、肥料品种、肥料用量等信息适时上传监管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确保可追溯。 4.按照“三新”项目要求采用最新机械进行飞防作业,需备具有大载重、大流量的作业能力,而且在大流量作业的同时保证雾化效果、无漏滴现象。符合文件中“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要求。 5、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电子执照上岗,保证一些特殊区域的作业。
项目名称: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航化作业展示区统施服务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黑龙江省北安市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06-25 19:54:52
报名结束时间:2023-06-28 09:00:00
发布时间:2023-06-25 16:54:52
采购编号:HLJGCYC090*****202********
采购单位: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7.(1)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资格承诺函》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出具有效的法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提供公告发 布之日后网上记录查询结果),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cr/list)核查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网上记录查询结果),近三年列入: 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三、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经营许可证。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人机电子执照上岗,以保证一些特殊区域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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