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滨江洲际酒店南楼步道改造工程
南通滨江洲际酒店南楼步道改造工程
本招标项目南通滨江洲际酒店南楼步道改造工程由南通沿海高新片区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滨江步栈道总长度约1.4 公里,其中本项目改造部分为新建水上栈桥170 米(栈桥宽 2.4 米)和新建坡地栈桥 100 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61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45天,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招标控制价:*******.39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所示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设计人员缴纳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社保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 其它合格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并且现场勘察承诺书需要招标方签字确认作为报名必要条件(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8*****933)
3.3.2须提供至少一个自2018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景观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明确体现出为含水上类似项目)或者业主出具证明书原件(证明书须明确体现为水上类似项目);②竣工验收证明)。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踏勘,并获取经招标方签字确认的现场勘察承诺书,作为投标的必要条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4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银行已盖付讫的进账单或网银转账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或私对公)
户名: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若无需开具开票,可自行转账至以上账户。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3年7月4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跃龙南路508号 | 地址: |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9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电话: | ||
邮箱: | / | 邮箱: | *********@qq.com |
2023年6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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