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选定车辆装备维修社会化保障机构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选定车辆装备维修社会化保障机构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选定车辆装备维修社会化保障机构项目需求公示

概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140

预计交付日期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

宋老师

联系电话

022-********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对车辆装备维修社会化保障机构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服务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服务商予以监督支持。

服务商对本次公示期内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5日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服务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服务商名称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广大服务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相应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广大服务商参与本项目后续竞标活动,我部亦不作书面回复。

一、项目名称:车辆装备维修社会化保障机构项目需求公示

二、项目地点:天津市

三、项目内容:

1.61台车辆大、中、小维修

2.季度保养

3.24小时紧急救援修理

4.伴随维修保障

5.协助办理车辆保险事宜

四、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近5年内,在业内无任何不良事件。

3.能提供在中国境内合法的营业资格、产品合格等资质明细并处于有效期内。

4.拥有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只接受单体(公司)投标。

6.具备天津市汽车维修二类资质、天津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具备停放陕汽德龙、金龙大客、东风系列等大型车辆装备的维修场地,距离中心机关20公里以内。

8.遵守中心相关政策、制度要求。

五、项目参数: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明细

六、公示时间:2023年 6 月 25 日起至2023年 6月 29 日 (五个工作日)

七、材料组成:服务商对参数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服务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数建议表光盘电子版;

注: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022-********

地 址:天津市

邮 编:******

附件1. 采购项目需求书

2.参与意向反馈表

3.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天津市,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保障 车辆装备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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