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ZC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ZC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ZCSG-1标段施工(HBSJ-******GL-*********)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湖北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1〕29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部分,本标段主要完成第3项“建设完善站点设备”部分,总投资约2720.48万元。(1)建设完善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及数据资源。建设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系统、指挥调度管理系统、治超综合分析系统、站级系统共5个应用系统,为省市县站治超管理人员提供业务办理、监督管理的工作平台。整合应用全省行业内外治超相关数据资源,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应用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交换共享库等4类数据库。(2)建设完善系统支撑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交通云平台,使用相应的主机存储、应用支撑、网络安全设备和服务,为系统运行提供保障。(3)建设完善站点设备。建设完善98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的检测设备和工作设备,接入98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点)检测数据,接入109个非现场检测点设备检测数据,接入全省高速公路称重检测数据,接入22家货运源头企业,完善治超监控网络。承包人应配合应用系统建设厂商完成站级系统的部署,以及与所有硬件设备的集成。注:以上内容仅供投标人测算项目规模,具体以实际实施的工作内容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中的98个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的检测设备和工作设备建设完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现场实地调查、负责联合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交付、交工验收、培训、缺陷修复、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ZCSG-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30
合同估算价:2720.48万元
2.3其他:工期:施工期(含施工准备阶段):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5年。计划开工日期2023-7-30(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6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www.hbbidcloud.com/)、湖北省交通运输厅(jtt.hubei.gov.cn)、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jtt.hubei.gov.cn/ggj/)(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碧湖东路2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科技信息化装备处许梁
联系人:
张亦嘉、胡健平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25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ZCSG-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ZCSG-1

同时满足:

(1)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2020年、2021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例均不小于1。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ZCSG-1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收费系统或治超系统)施工业绩,且已经通过了机电工程专项验收。

1、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投标人独立完成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时: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承担同一标段的机电工程施工的全部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除上述情形以外,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不予认定(任务分工以该业绩对应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内容为准)。

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认定时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除上述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体现联合体分工内容),否则该条业绩不予认可。

4、近5年,指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ZCSG-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均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ZCSG-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①机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②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③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④近5年内担任过1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收费系统或治超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①机电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②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③近5年内担任过1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收费系统或治超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为准(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C.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3、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相关证书(如有)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近5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人员任职时间为准。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

6、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一)~(七)项、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5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6

工期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质量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的规定

8

安全目标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9

分包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10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填报内容不符合或劣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11

营业执照

投标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2

资质证书

投标人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13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情况

投标人未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不一致。

14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15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16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收费系统或治超系统)施工业绩,且已经通过了机电工程专项验收。

(2)投标人独立完成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时: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承担同一标段的机电工程施工的全部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除上述情形以外,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不予认定(任务分工以该业绩对应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内容为准)。

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认定时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除上述证明材料以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体现联合体分工内容),否则该条业绩不予认可。

(4)近5年,指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17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满足:

①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②2020年、2021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例均不小于1。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18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或《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被列为D级;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9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机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②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③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④近5年内担任过1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收费系统或治超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机电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②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③近5年内担任过1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机电工程(必须包含收费系统或治超系统)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4、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为准(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C.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3)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相关证书(如有)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4)近5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人员任职时间为准。

20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

22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2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2)工程一切险或第三方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标签: 信息系统 联网 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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