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邀请函宜公交询009号
比选邀请函宜公交询009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宜公交询【2023】009号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数据卡比价项目
(三)预算资金:9.792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质量:合格
(六)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
二、比选人资质资格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时不需要提供);
(七)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具有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运营商。(具有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公章)
三、公告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6日。
(二)比选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05会议室。
(三)比选要求:1.供应商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法人责任的能力,格式自理。2.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格式自理。3.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理。4.供应商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自理。5.供应商的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承诺函、报价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应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后密封保存并现场拆封。
四、比选要求
(一)内容:
宜宾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配备SIM数据通讯卡340张,每月每卡流量≥10GB(无语音和短信),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8160元/月和*****元/年,要求按总流量提供资源池服务。
(二)比选要求:
为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要求如下:
1.报价方式:单卡费用、每月所需费用、每年所需费用。
2.供应商利用无线网络提供4G/5G无线数据传输。
3.投标人网络接入方式符合公安机关网络管理要求,并遵守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网络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
4.符合《四川公安移动警务融合计算系统建设指南》要求,能按规范接入四川公安融合通讯网络。
5.故障处置要求:一般故障1小时内处置完毕恢复使用,特殊故障(如不可抗力、光缆中断等)原则上6小时内恢复,情形特殊的另行双方商讨确认,最多不超过24小时。每年服务期内≥3次出现非不可抗力原因的大范围无法正常使用或不能满足信号、传输等问题,经采购方提出无改善措施的,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
五、合同期限和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满足采购方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顺延2年。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采购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中标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费用支付方式:数据卡费用采用后付费方式,从合同签订当月起计算,次月支付上月费用。
六、比选时间:2023年6月27日10:00比选,逾期作废。
七、本邀请函在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831-*******
附:报价函格式自拟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25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宜公交询【2023】009号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数据卡比价项目
(三)预算资金:9.792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质量:合格
(六)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
二、比选人资质资格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时不需要提供);
(七)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具有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运营商。(具有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公章)
三、公告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26日。
(二)比选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05会议室。
(三)比选要求:1.供应商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法人责任的能力,格式自理。2.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格式自理。3.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理。4.供应商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自理。5.供应商的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承诺函、报价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应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后密封保存并现场拆封。
四、比选要求
(一)内容:
宜宾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配备SIM数据通讯卡340张,每月每卡流量≥10GB(无语音和短信),预算总金额最高限价8160元/月和*****元/年,要求按总流量提供资源池服务。
(二)比选要求:
为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要求如下:
1.报价方式:单卡费用、每月所需费用、每年所需费用。
2.供应商利用无线网络提供4G/5G无线数据传输。
3.投标人网络接入方式符合公安机关网络管理要求,并遵守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网络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
4.符合《四川公安移动警务融合计算系统建设指南》要求,能按规范接入四川公安融合通讯网络。
5.故障处置要求:一般故障1小时内处置完毕恢复使用,特殊故障(如不可抗力、光缆中断等)原则上6小时内恢复,情形特殊的另行双方商讨确认,最多不超过24小时。每年服务期内≥3次出现非不可抗力原因的大范围无法正常使用或不能满足信号、传输等问题,经采购方提出无改善措施的,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
五、合同期限和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满足采购方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顺延2年。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采购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中标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费用支付方式:数据卡费用采用后付费方式,从合同签订当月起计算,次月支付上月费用。
六、比选时间:2023年6月27日10:00比选,逾期作废。
七、本邀请函在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831-*******
附:报价函格式自拟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25日
标签: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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