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装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装修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装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JY-CS2023-002

项目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0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装修改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第一阶段:一楼1000㎡展馆,展陈框架装修工程,暖气包、门窗、照明、水电更换改造。二楼2820㎡的墙面、顶面的翻新,暖气包、门窗更换,照明、水电的改造。三楼2460㎡的墙面、顶面的翻新,暖气包、门窗更换,照明、水电的改造。屋顶面1100㎡的防水层拆除及新做SBS防水。整栋楼外墙面2084㎡的墙面基础处理、新做真石漆外墙面。整栋楼内水磨石地面、台阶抛光。楼前块料台阶面52㎡拆除及新做。
第二阶段:一楼建设1000㎡展馆、顶面及造型等细部工程,二次设计布展、设备安装调式、软硬设施安装及电子设备应用、展陈内容材料收集、审核、整改、确定最终布展内容、展示内容制作及布展完成。具体工程量见采购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清单量错误等情况,最终以施工实际的工程量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第一阶段:2023年7月7日至 2023年9月30日,工期:85天 (日历日)
第二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工期:180天。(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按照中小企业十六个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中小企业须属于建筑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B类)(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进行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纸质版标书 (正本)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0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

联系方式:13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02

电 话:1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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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装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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