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水文水资源局代驾服务项目二次
安徽省蚌埠水文水资源局代驾服务项目二次
安徽省蚌埠水文水资源局代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省蚌埠水文水资源局代驾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捌万元整),结算总费用在不超过预算金额的前提下,按照190元×(1-中标下浮率)/天的标准和实际服务天数进行据实结算。
3.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1)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安徽省蚌埠水文水资源局局机关(蚌埠市龙子湖区国强路29号)和三个基层测站(固镇、五河、淮南)车辆代驾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服务期限:①在结算总费用不超过预算金额的情况下,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②在结算总费用达到预算金额的情况下,合同自动终止;③合同终止以上述两项情形先符合条件者为准。(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制定的《评价考核验收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劳务或机动车代驾等相关内容。
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④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为准;(2)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的(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请授权委托人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4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将①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②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人营业执照(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国强路29号4楼综合科。招标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并审核合格后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国强路29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10:00
六、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联系方法
1.招标采购单位:安徽省蚌埠水文水资源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国强路29号
联系人:汤工
电 话:0552-*******
八、发布媒介
安徽省水文局网站(http://slt.ah.gov.cn/tsdw/swj/)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anzhaobid.com/)
标签: 代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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