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4年度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村等3个村“现代农业、美丽乡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2015)107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度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村等3个村“现代农业、美丽乡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国土资函[2015]1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荔波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水利片区;建设规模:约426.91公顷,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约285.54公顷,计划工期:54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结合招标人界定全部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具备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工程施工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在《贵州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已备案登记成功通过的单位(省级备案);3、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0 月20日至2015 年10 月26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电话: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 时至16 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电话:
****-*******(详细地址)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同时发布。
8. 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及相关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贵州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已备案登记成功通过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审查; 3、所有投标活动必须由本公司授权委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参与;4、如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有变化,以代理公司通知为准;5、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6、本项目如报名家数较多,招标人有可能采用预审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荔波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荔波县 | 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D栋302室 |
邮编: | | 邮编: | 550000 |
联系人: | 莫方奇 | 联系人: | 赵爱喜 |
电话: | 0854—******* | 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 入黔备案号: | |
|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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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5年10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