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医院清风分院环保服务招标文件
妇女儿童医院清风分院环保服务招标文件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要求,我院拟对清风分院环保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实力的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清风分院环保服务项目。
二、报名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环保类相关的服务,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少于2份三甲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或者改造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 7月 14 日至2022年 7月 20 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总务科(五号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平玲 189*****101
四、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22年 7 月 21 日至2022年 7 月 22 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总务科(五号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平玲 189*****101
五、要求:
1、报名时按报名人资格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文件见报名资格),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3、标书文件一式1份,单独成册。标书内必须按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详细的运营服务方案等,用密封袋密封好。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2年 7月 13 日
招标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需求:
1、完成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清风分院环评报告表的编制,负责送审、流程跟踪,并通过辖区生态环境局的审批。
2、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
3、完成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并通过评审。
4、根据环保要求拟定污水处理整改实施方案及废气处理实施方案(需明细整改内容及报价)。
5、完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含水、气、声,包括监测方案编制、验收监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费用)
6、分院装修期间需报环保有关部门备案由中标方负责,如出现被环保管理部门处罚,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途退出的,所有成果和设备归院方所有。
二、有关说明
1、投标人需对采购内容分项单独报价、汇总,并对采购需求做出响应。
2、污水经处理后,经有资质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水质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预处理标准
3、参加本环保服务采购供应商,应自行勘察现场,在标书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4、我院将根据各竞标人的报价、业绩、履约能力及运营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供应商。
5、中标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定合同。
6、本次招标书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人员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相关证件或授权委托书)。
7、本次招标工作中任何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完成采购内容中1、2、3、4、项后支付合同价的50%;完成全部采购内容后支付20%余款。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环评工程师1人,环保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工程师证复印件及2021年下半年投标人为相关人员交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不少于2家三甲医院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或者整改工程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供应商所运行的医院污水处理项目在近三年内未被环保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提供未被通报批评和处罚书面承诺书。
四、投标文件格式
各竞标供应商根据以下顺利自行进行编写、完善、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一)投标报价表(自拟,包括采购内容里面的分项单独报价及汇总)
(二)对采购内容及需求的响应表
(三)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受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1年8月到12月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投入人员一缆表及相关人员证件
5、污水处理工程实施方案和废气处理工程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情况说明、工艺说明、水质排放达到的标准、人员配置及费用分析等)必须提供,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等)
7、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标签: 环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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