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电信局2023年信息化设备招募项目MZ招募公告
浦东电信局2023年信息化设备招募项目MZ招募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 打印本页返 回 | |||||
竞争性谈判名称: | 浦东电信局2023年信息化设备招募项目(MZ)招募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6-26 13:55:00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6-27 08:30:00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6-29 17:00:00 | ||
竞争性谈判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竞争性谈判标包: | 浦东电信局2023年信息化设备招募项目(MZ)招募公告 |
标包名称: | 浦东电信局2023年信息化设备招募项目(MZ)招募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次公开招募项目为浦东电信局2023年信息化设备招募项目,招募编号:(招募编号),招募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电信局,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1.1 项目背景及现状: 上海电信浦东局需采购信息化设备用于录播、安全管理以及信息发布及数据呈现。 1.2 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为上海电信浦东局采购,项目内容详见第五章2.1。 1.3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 ★1.4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价)。最高参选限价为79万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50万元)。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招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服务期:按合同要求。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格式可参照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招募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招募。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招募文件的获取4.1请参选人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花路367号4楼会议室领取招募文件。 领取招募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募文件每套售价 无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 3 日13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梅花路367号4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 (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 (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募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募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招募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电信局 招募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梅花路367号 联系人(业务):王韵霏 联系电话:199*****069 联系地址:梅花路367号4楼 电子邮箱:wangyf20@chinatelecom.cn 邮编:****** 2023年6月26 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招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招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招募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募。 1.1.2招募人:招募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募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募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本项目招募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包件划分本项目包件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招募方式1.5.1招募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招募:是指招募人以招募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招募:是指招募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6招募组织形式本项目由招募人自行组织/委托招募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募的方式进行,招募组织形式、招募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1.7.1本招募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募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1.7.3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招募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募人必须在招募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8.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 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 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7) 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11) 招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包件招募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招募。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募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服务。 1.9.2本招募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参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招募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参与招募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募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招募文件 2.1招募文件的组成2.1.1招募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募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评选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招募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招募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募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招募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募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招募人在招募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招募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募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招募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招募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招募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招募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招募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4.1参选人对招募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募人对招募文件进行澄清。 2.4.2招募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募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招募人应当相应当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募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招募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募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募文件、招募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 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参选文件的编制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招募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招募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招募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要求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招募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招募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当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招募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当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参选报价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招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招募文件要求的报价。 3.3.2参选单位:按项目内容。 3.3.3招募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招募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招募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招募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募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当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参选保证金(不收取)3.5.1招募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招募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募的项目的境内参选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参选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招募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招募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募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募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募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 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招募人在招募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参选人除按照招募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招募文件要求且评选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募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招募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招募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募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募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招募人应当对符合招募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招募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招募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 未按照第一章“招募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招募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招募。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招募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募人。招募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招募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招募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唱价程序5.2.1唱价会议由招募人或者其委托的招募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招募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招募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募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招募人应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募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的参选文件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以及招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存档备查。 5.3异议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招募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招募人递交书面材料,招募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给评选委员会。 5.4电子招募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招募人采用电子参选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评选 6.1评选委员会6.1.1评选由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募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选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相关专业评标专家库内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1.2评选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 6.1.3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3评选方法6.3.1招募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选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评选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参选价法的,能够满足招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参选价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募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募文件中明确规定。 6.3.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6.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招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5评选报告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招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募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中选 7.1中选候选人公示7.1.1采用公开招募方式的项目,招募人在收到评选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 “资格预审公告”或者 “招募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募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中选人7.2.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选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招募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2招募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募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招募。 7.3中选通知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招募人。招募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由原评选委员会按照招募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2中选人确定后,招募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募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招募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招募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招募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募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招募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8.2.1招募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募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募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募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募人的纪律要求招募人不得泄漏招募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招募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招募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9.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9.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募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招募文件、唱价、中选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募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评选办法前附表
1.评选方法 本招募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招募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者根据招募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募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招募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募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招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招募文件要求提供参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招募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募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募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招募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招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当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募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3.4.1除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选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招募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 (2)唱价记录和参选一览表; (3)评选方法、评选标准或者评选因素一览表; (4)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5)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参选人排序; (6)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浦东电信局2023年信息化设备招募项目 设备受托代销协议 受托方(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38层 ] 授权代表:[]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销售的货物如下: 乙方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与甲方服务客户签订设备销售协议,销售[]。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工作: 2.1交货地点:[用户指定]。 2.2交货进度:[按照用户要求提供]。 2.3货物质量要求:[符合用户要求]。 2.4货物质量期限要求:[到货验收后五年]。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款项及支付方式为: 3.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增值税率13%。如遇国家调整相应税率,则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新的税率执行,含税价格不变。 如遇国家调整相应税率,则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新的税率执行,含税价格不变。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3.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并按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用户支付相关款项后:[] 3.4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等,参见《附件一》,非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不得变更。 如确因项目实际情况发生货物的数量变化,则其结算单价不变。 3.5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 3.6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2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2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13 ]%的违约金。 3.7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 ]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银行地址: [ 世纪大道 211 号 ] 户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3.8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本合同的全部货物的所有权属于[ 甲方的服务客户 ]所有。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2 ]年内持续有效。 5.6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形式:[现场提供双方约定相关货物,并通过验收]。 8.2货物验收标准:[演示并确认货物]。 8.3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双方现场确认]。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验收]。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1.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 11.2地点和方式:[/]。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货物,每逾期[ 1 ]日,乙方应当按照所涉及货物价值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10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每逾期[ 1 ]日,乙方应当按照所涉货物价值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4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付款的,每逾期[ 1 ]日,甲方应当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另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金额的,甲方应当继续赔偿。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刘焘]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1发生不可抗力。 14.2[ 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意见 ]。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6.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6.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6.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6.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6.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关系。 16.8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6.9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6.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16.9.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6.9.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春晓路289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邮编:[/]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6.10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无 ]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2022]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签字): 职务: [2023]年[ ]月[ ]日 附件一:《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廉洁协议书》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廉洁协议书 招募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浦东局 参选人:_________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操守守则》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双方如发现任何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四)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者评述合作方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 二、招募人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索要或接受参选人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在参选人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招募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违反规定在参选人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参选人单位或人员借款、委托买卖股票、债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等。 (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参选人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参加参选人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谋取私利与参选人人员在业务交往中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不得接受参选人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家用电器、名人字画、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七)不得利用职权通过参选人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不得违反规定在参选人或参选人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招募人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参选人及其它企业和个人。 (九)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参选人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三、参选人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向招募人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为招募人及其人员报销任何应由招募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为招募人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等提供方便。 (四)不得为招募人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招募人人员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不得为招募人及其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名人字画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七)不得为招募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招募人人员在业务交往中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不得违反规定安排招募人人员在参选人或参选人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招募人打探有关涉及招募人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招募人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参选人有配合招募人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以上条款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且招募人作为买方(卖方)有权保留对参选人在结算和服务(工程)质量持不信任态度及解除合同的权利。 五、本廉洁协议作为空白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招募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参选人: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职务: 签约代表职务: (盖章)(盖章) 日期:20 年 月日日期:20 年 月日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合作伙伴所提供的各项技术标准的要求如下: 1.1.1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专用标准(国标、行标、国际标准等),合作伙伴应在应答文件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1.1.2若合作伙伴采用专用标准的,应在应答文件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文件。 1.2合作伙伴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募人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募人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招募人有权追究合作伙伴的责任。 1.3合作伙伴一旦签订合作意向,须保障招募人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合作伙伴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4合作伙伴应仔细阅读招募文件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内容,若与本部分中的内容不一致处,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1.5招募人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合作伙伴应承诺保证实现招募人要求的所有功能。合作伙伴一旦签订合作意向,在合同执行时须履行其在应答文件中作出的各项承诺,若有偏差,应无偿补足。 ★1.6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1 供货清单
说明:合作伙伴不得对表内产品数量进行缩减。 2.2具体技术与质量要求
2.3供货期要求 2.3.1 本项目供货期包括设备供货、就位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时间。 2.3.2 本项目的试用期间的管理将纳入采购人的管理范围,在此过程中,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时间和管理协调。 2.4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2.4.1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质量和安全标准、规范和验收要求,标准和规范等不一致的,从高从严执行。 2.4.2本项目验收将由采购人组织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为按照规定一次验收合格。 2.4.3如验收未获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对供应商作违约处理。 3.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按合同约定;至招募人指定地点。 到货验收合格后5年为保修期 分期付款,具体按合同约定。 5.1合作意向人应配合招募人提供免费的前期技术咨询和支撑服务。 5.2若标的项目招募人未能中标或签约,将不结算任何费用;若标的项目招募人成功中标或签约,费用将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需确保招募人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若应答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造成招募人实际损失的,所产生一切费用由合作伙伴承担。 1.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招募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募项目名称)包件(招募编号:)招募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招募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所附参选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标的物参选总价为详见《参选一览表》 2.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承诺在招募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参选有效期为90天)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4.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零 )。 5.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募相关的所有信息。 8.如我方中选: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按照招募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当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其他补充说明:……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日期: 年月日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招募项目名称)包件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参选之日起至参选有效期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 月 日 3.参选人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承诺书 (招募人名称): 针对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公司已充分理解招募文件,现承诺如下: 我公司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招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参选一览表 参选人名称: 招募编号: 包件: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此表应按“参选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密封单独提交。 2.★各参选人务必注意应税类型为货物性质,若未按照应税类型服务类规定的增值税率报价或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将导致被否决参选。 3.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1+税率),保留两位小数;例:不含税报价为100.00元,税率为13%,则含税报价=100.00*(1+13%)=113.00元。 5.参选单项报价表 参选单项报价表 参选人名称:招募编号: 包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单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募文件。 6.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注:参选人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官网查询截图,示例如下: 7.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单)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招募项目名称)参选。现就联合体参选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募项目参选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募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参选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资质等级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 参选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选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选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募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9.技术要求偏离表 技术要求偏离表 参选人名称: 招募编号: 包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 日 10.承诺书 1.不得存在情形承诺: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参选、骗取中选情形的; (7)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11.知识产权承诺书(如适用) 知识产权承诺书 致:(招募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已在参选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公司或相关制造商拥有的、与本招募项目中所供货物和服务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并承诺如下—— 1、如果本公司中选,将许可该招募项目的招募人使用参选文件中列出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如有未列出的与该招募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则默示为许可招募人使用。上述明示和默示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许可使用费,均已包含在本公司的参选价格中。 2、本公司参选的技术方案或产品等,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若本公司中选可能会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那么本公司声明主动放弃中选,或者全部承担由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赔偿费用,包括因侵权而造成招募人的后续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承诺方名称: 法定地址: 邮编: 传真/电话: 承诺方签字: 承诺方公章: 承诺日期: 12.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招募项目,为保证招募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招募人或招募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不向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不私下接触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招募参选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招募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招募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招募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招募人后续招募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14.投标专用章授权函(若有) (招募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项目名称)的资格审查、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参选人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无 |
标签: 信息化设备招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上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