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幼教中心所属幼儿园室内外维修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大庆市幼教中心所属幼儿园室内外维修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FJ0505G*********大庆市幼教中心所属幼儿园室内外维修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6-26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大庆市幼教中心所属幼儿园室内外维修项目(二标段)已由大庆市萨尔图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以萨经发发〔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幼教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庆市幼教中心所属幼儿园室内外维修项目(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幼儿园

2.建设性质:改建

3.工程规模:第九幼儿园建筑,拆除栏杆、栏板,安装成品栅栏,拆除立面抹灰层,柱、梁面一般抹灰,墙面喷刷涂料,预埋铁件,警卫房地面硬化处理,安装钢质花饰大门,拆除钢筋混凝土构件、平面抹灰层,零星项目一般抹灰,拆除混凝土构件,新做石材台阶面,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人行道铺设荷兰砖,铲除涂料面,新做保温隔热墙面,新做其他保温隔热,挖沟槽土方,余方弃置,新做散水,墙面一般抹灰,天棚喷刷涂料,安装吊顶天棚,拆除木质门窗,安装木质门带套,拆除墙柱面龙骨及饰面,安装墙面装饰板、塑料板踢脚线,拆除楼地面龙骨及饰面,铺设木质地板、PVC 卷材地板,水泥自流平基层处理,安装全波自由门,恢复地沟盖板、地沟地面,安装普通灯具、配线、配管、消火栓钢管,拆除管道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投资额:138.******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万元)

FJSG0505G*********001001

大庆市幼教中心所属幼儿园室内外维修项目(二标段)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023年07月26日

2023年08月25日

30

13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证件。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 《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出具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含 )起) 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8) 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1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大庆市幼教中心所属幼儿园室内外维修项目-至六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均为预中标人,按招标控制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标段为中标标段。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07月19日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8日09时00分

2、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9日17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1.39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交纳。

(二)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三)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注:(1)请投标单位于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投标人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应不予退还;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应由担保方保证先行赔付交纳。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法。

6、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 年07月 26日至 2023 年 08月25日,共3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庆市幼教中心

招标人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区政府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59-*******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 2-701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李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0459-*******

代理邮箱:jiantong521@163.com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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