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林业管理所蛟河山场红松果实招商公告
沈阳林业管理所蛟河山场红松果实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ZTSYJCGS2023-0303
一、招商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1.1招商人信息
招商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咨询人:刘剑
联系方式:138*****583
1.2招商实施机构信息
招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182*****899
邮箱:********@qq.com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发票联系人:024-********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到账确认:024-********
二、招商项目:沈阳林业管理所蛟河山场红松果实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1.立项情况:沈阳林业管理所蛟河车间辖区内山场22林班15小班、13林班28小班、17林班4小班、19林班19小班、19林班、19小班、6林班17小班、7林班44小班等区域的红松林,面积23.15公顷,在不改变上述区域林地用途及不做其它经营活动,不损毁林木情况下,对上述区域内成熟的红松果实进行采集销售。
2.资金来源:红松果实销售、无资金投入。
3.承包年限:三年(2023—2025年)
4.竞商底价:50万元。
5.供方开具发票税率要求:0%(免税)
6.分包是否要求:否。
7.是否允许拆包投标:否
8.交货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公开竞商项目概述:本项目:沈阳林业管理所蛟河山场红松果实招商
招商情况及条件(1个包件)
标段划分 | 物资名称 | 采收地点 | 采收区域面积(公顷) | 底价金额(万元) | 备注 |
A01 | 红松果实 | 蛟河车间辖区内山场22林班15小班、13林班28小班、17林班4小班、19林班19小班、19林班、19小班、6林班17小班、7林班44小班等区域的红松林 | 23.15 | 50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红松果实采集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现场查看统一时间,蛟河车间联系人:全荣 199*****090 | ||||
交货条件及状态: | 缴纳招商费用、履约保证金后方可采集,结束后需经招商方对红松果实采集区域全面验收。 | ||||
注:底价包含上述费用 | √运杂费;√红松果实采集;√护青及林地监管护林防火费。 |
四、公开招商方式选择
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第一次公告后,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竞买人只有1个的,采用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资格初审合格的竞买人2家及以上时,组织竞价,采用三轮竞价法,竞买人的竞买文件中的竞买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报价步长5000元),第二轮竞价以第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第三轮竞价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底价,若第三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成交人。
五、技术标准或要求
技术要求:
(1) 本次招商内容为红松果实的护青和采收,包括合约期内的林地监管和护林防火任务。严禁在中商区域内开展从事其他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进行狩猎、捕捉鸟兽等行为。
(2) 土地使用、经营权属仍归铁路所有,严禁对采集区域内的红松等树木进行采伐、修剪等,如因作业需要确需对下杂木进行清理的,必须经招商方审批通过。
(3) 中商方必须严格在界定的红松果实采集区域内开展护青和采集红松果实,严禁越界采集,严禁超出合同期限采收,周边500米防火管护区不属于采收合同范围内,否则招商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中商方在合同履约期内不得私自转卖、抵押、担保等,严禁第三方以任何形式进入采集区域,一经发现招商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资金不予返还。
(5)至合同履约期截止日期,或中商方申请采集结束,所采集的红松果树价值均以中标总价为准,实际少于中标总价不予返还。
(6)在红松果实管护、采集、运输及相关工作中发生人员伤亡及其它事故,均由中商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中商方责任造成或因中商方护林监管不力产生,对中商方及林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商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商方必须严格遵守《森林法》、《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当地派出所治安管理规定。
(8)在合同履约期内,中商方负责做好采集区域内及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林政、防火工作。发现林政案件或火情应及时制止、扑救并立即上报林业车间、防火办、公安机关等部门。如因中商方责任造成损失,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法律责任。
(9)应具备林(农)副产品采集、收购、销售、加工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
五、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够提供所需服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结算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2.履约期及相关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中商公示期满后3日内签订。
(2)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前。
(3)履约保证金的主要条款:
保证(履约)金额:由沈阳林业管理所收取成交总价的10%。
(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无。
(5)质量保证金相关条款:无。
(6)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林业管理所
开票税号:912*****079******D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家屯支行
账号:3301 0004 2924 8410 046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51号
联系人:周彰武
电话:189*****301
收款方式:支票、汇票。
缴纳时间:保证金于中商后两日内缴纳。
退还条件:符合招商方履约保证相关约定以及安全协议要求。
退还时间:作业完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若中商方在履约期间发生损害人身安全、侵害私人财产、铁路设备的事故,中商方对受害人及各铁路站段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发生树木损伤或其它损害,照价赔偿。
退还方式:转账。
相关要求:1、履约期要求服从招商方管理,按照约定区域进行采集,并同时要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森林防火安全、作业人身安全。2、履约期内,应对采集区域内的树木进行责任管护,禁止在采集松塔期间随意折枝,折冠,上树采集时应最大程度降低对树木的损害。3、未经允许禁止在采集区域及周边监管区内搭建永久性、临时性建筑物或构造物。4、到合同期截止日期或中商方完成采集结后,中商方即刻通知一切活动,招商方对中商方红松果实采集区域进行验收,经双方确认后,招商方根据验收实际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保证金缴纳
6.1竞商单位竞商保证金按包件招商底价的10%收取,须由竞商单位账户缴纳。
竞商保证金:详见文件第二章招商要求3.6竞商保证金
于竞商前两个工作日12:00前汇缴至下方账户内,电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招商编号和包件号,保证金必须由竞商单位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
户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0*****092********
联系人:刘子佳 电话:150*****177 七、招商议程安排:7.1. 购买招商文件时间:2023年6月27日08:00至2023年7月6日17:00时,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7.2本项目招商文件标书款(不以包件售卖)¥200元。(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款,项目重新组织招商时无需再次缴纳标书款)
凡有意参加者,在购买招商文件前将报名费汇至下方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商编号,必须由竞商单位注册的银行账户提交,不接受个人汇款。
户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银行帐号: 330*****092********
联系人:刘子佳
电话:150*****177
7.3确认汇款到帐后,请在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内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zs.*****.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竞商单位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所需报名资料内容,据实认真填写后,务必于接受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报名失败。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8-3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未在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成功者,将无法参加此项目。
7.4竞商文件递交时间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沈阳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所101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时。
7.5首次竞商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时。
八、特别提示:8.1文件编制过程中,请注意法人签字及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遗漏可能导致竞商文件被否决。
8.2竞商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竞商保证金提交至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商人有权不予受理。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2023年6月26日
标签: 招商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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