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客房用品配置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客房用品配置招标公告

青海建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客房用品配置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客房用品配置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建硕竞谈(货物)2015-00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47万元
项目分标段个数
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公司近一年缴纳员工所有社保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
4、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ISO14001环保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6、投标企业具有商标注册证、投标人所用材料必须有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7、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册地不能查询的,持有效证明到当地检察院查询)
8、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及授权经销商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10月20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均可。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C区1号楼1单元1163室(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200米)。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携带资质原件备查。
注:网购时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C区1号楼1单元1163室(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200米)。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兰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建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严文
联系电话:****-*******;邮箱:qhjszb2015@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收款人青海建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20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海西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青海建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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