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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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3 年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X2023GC0041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161.580186 万元, 招标人为 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
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
七其他
招标编号: ZX2023GC0041
1. 招标条件
2023 年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业主为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招标人为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兆信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3 年乌伊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蓄水围堰维修工程:护坡 5400包括坝
体塌沉修复 80m泥炭癣沼泽地保护工程:新建人行巡护步道 7.6km,维修巡护道路 6km
维修围栏工程:约 12km生态围栏工程: 6.2km移动哨卡维修: 15 处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 2023 年 7 月 22 日开工, 2023 年 9 月 15 日竣工工期 56 日历天实际工期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控制价: 1615801.86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
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
户备案证明
3.2 资质条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
册证书且未承建其他在建项目,具备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
社保 2023 年 3 月 -2023 年 5 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
中标后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在建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
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
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
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填
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 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
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
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前三年,下同行贿进行查询,
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
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
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格式自拟。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
件将被否决。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7 月 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到 2023 年 7 月 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获取招
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
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开始时间: 2023 年 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
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
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春市汤旺县友谊路与林铁一巷交叉口西北 180 米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88458255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 0451-8289211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伊春森工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伊春市汤旺县友谊路与林铁一巷交叉口西北 180 米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84582551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 号双子金座 9 楼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451-82892115
电子邮件: hljszxgc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然保护区 湿地保护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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