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课程建设服务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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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课程建设服务商采购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在线课程建设服务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物资

名称

产品规格及技术指标

采购

数量

计量单位

在线课程建设服务商采购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前期准备

1.课程设计。制作方课程编导协助课程主要负责人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整体教学设计。包含课程总体的内容梳理,协助教师分割知识点,理清知识脉络关系结构,按照慕课特点进行知识点的分节与编排,并根据慕课面对的受众调整内容的重点与难度。细分章节以及每一讲视频大致时间长短,并统计课程总视频数和总体视频时长。制作方课程编导负责按照课程教师对课程章节和知识点的设计内容,收集材料如:PPT、视频、文档以及辅助课程的拓展资料。

2.表现形式设计。制作方课程编导负责按照课程教师确定拍摄的章节和知识点,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表现形式策划。从专业艺术设计的角度对课程整体风格进行视觉呈现设计。包括拍摄形式,拍摄场景,构图、色彩和机位景别的设计;画面的版式设计,ppt美化设计,文字排版设计,主讲形象设计;片头片尾,包装特效风格设计。根据脚本进行具体环节设计,包括ppt注释勾画,二维动画,图文资料及情景短剧的设计。

3.脚本设计。课程编导和教师互相配合,将每节课的内容以脚本的形式呈现,画面表现一目了然。教师根据脚本节奏讲解课程内容,主次分明,重点突出。

4.样片摄制策划。与课程主讲就表现形式进行沟通,确定样片拍摄时间及制作周期,合理安排拍摄及制作人员按照表现形式方案进行样片的摄制及调整,满足主讲与相关方的制作要求意见,直至定稿。

5.批量制作策划。依据确定的样片形式。制定周详的视频批量拍摄制作计划,合理配备各环节负责人员,配合主讲以高效准确的制作流程,按期完成全部课程视频,并确保质量与样片一致。为每门课程提供2-3次试拍机会,根据学校需求积极开展参观、培训等服务。

(2)中期拍摄

1.学校成立专家组对课程内容、设计方案和样片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始启动课程制作项目。课程拍摄制作参考国内知名慕课平台的专业慕课制作水准,能够达到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视频质量要求。

2.根据课程拍摄模式需要,提供2个机位及以上的高清摄像机作为基本拍摄配置,并辅以灯光。达到画面细腻,用光准确,布光均匀,色彩还原准确,色温及白平衡调节准确,画面整体无偏色的基本要求。

3.根据课程(脚本)需要,安排道具、教具;涉及到定制的,应及时和教师沟通,确认制作方式、工艺。

4.全程以教师教学内容为拍摄主体,以包含PPT、教师以及学生的背影构图;拍摄角度以平视为主,以明亮度、色彩度较好的镜头为主,不定时切换对板书内容的缓推,需要时能够配以相关文字。

5.教员视频必须具备人物特写、知识点特效展示、人物中景等场景。

6.拍摄整体效果能够明确表达课程章节内容,画面丰富,镜头之间转场过渡流畅,必要时能够添加镜头特效。

7.摄像总监与主讲交流拍摄经验,提供拍摄建议,使主讲排除拍摄误区,快速进入良好状态,在镜头前表现自然,讲述流畅。

8.如涉及外拍,可提供公共器材等,合理安排交通路线。

(3)后期制作

★1.课程视频技术标准应按照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技术指标要求和《军队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规范》明确的标准进行制作,并能达到军队职业教育平台上线运行条件。

具体参数达到下列要求:

视频长度:3-15 分钟;

视频格式:MP4格式;

视频比例:16: 9;

视频分辨率:分辨率为1280 x 720;

视频帧率:帧率不小于24 fps;

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视频编码方式:视频压缩采用 H.2 64 编码方式;

视频码流: 视频平均码流为768 kbps;

视频码率(编码):H.264/AVC≥1024kbps;

音频码率(编码):AAC(MPEG4 Part3)> 128Kbps;256 Kbps (恒定);

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 db, 无明显杂波;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50 db;

音频压缩格式:高级音频编码格式 AAC (Advanced Audio Coding);

音频量化精度:8 bit, 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

采样率:48 KHz;

声道:应采用双声道,做混音处理。

2.视频编辑将多机位主讲景别以及PPT版式和资料动画进行切换合成。剪辑衔接自然,组接流畅,景别丰富,不长时间单画面。

3.课程宣传片制作,制作独立的创意脚本,形成与课程内容相契合的、能够提炼凸显课程或授课教师风采的宣传片;根据每个课程的内容提供片头案例策划,课程介绍不超过3分钟,要求能够较充分的反映课程的主要内容概况。特效包含二维三维动画制作,内容包含学校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

4.授课视频按教学知识单元录制,每个视频针对1-2个知识单元,要求结构完整。每个视频片段3-15分钟具体划分应听取课程负责人对视频的划分意见。

5.设计贴合课程内容的片头片尾,时间不超过10秒,包含学校Logo、课程名称、讲次、标题、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学校等信息,并嵌入舒缓的背景音乐。

6.按要求剪去不需要的时间段,同时保证多机位画面衔接流畅,无生硬镜头,转场特效明确、自然。

7.根据前期策划及课程负责人动态要求补充贴合课程内容的动画、特效及相关素材。

8.涉及到特效动画时,特效部分以突出内容主题为主,如转场特效动画、文字特效动画以及镜头特效动画,转场过渡需柔和流畅。

9.使用外挂字幕,可根据课程需要,选择中文简体。中文简体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不能破坏原有画面。字幕不能固定加在视频上,必须提供独立的SRT格式的字幕文件;中文字幕必须采用UTF-8编码;字母时间轴准确,字幕出现时间与视频声音一致;每屏只有一行字幕,每行不超过20个字;标点符号只允许出现书名号、间隔号、连接号和表示特殊含义词语的引号,用空格表示语气停顿。

10.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要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突出镜头美感,平面构图合理;音效搭配得当,画面与声音同步,无杂声,无明显画面失真和音量跳跃;解说词、现场声、背景音比例协调,听视觉双重感官效果应协调。

11.每门课程制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须进行质量管控审核。中标供应商将审查通过的课程成品提交给学校进行审核,学校明确提出修改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制作方须进行修改,然后提交给学校再次审核,直至学校审核通过。

(4)培训服务

1.在线课程制作培训

投标人应在课程拍摄期间为授课教员提供课程拍摄技巧方面的培训,且能够提供免费的在线课程制作技巧,相关线上课程给教员进行普及学习,培训次数每年不少于三次。

2.在线课程教学经验培训

投标人应具备为教员提供课程拍摄后进行线上教学相关经验培训的能力,培训讲师必须是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具备丰富在线课程教学研究经验的教学工作人员。

(5)团队要求

1.乙方的技术团队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2.乙方的技术团队必须是专注于从事高校幕课课程拍摄与制作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专业技术背景、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等能保证高效完成完全符合要求的课程制作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

3.乙方应根据甲方具体的课程拍摄数量及交付时间的要求,为甲方每门课程安排至少包含专业的课程顾问、摄影师、灯光师、化妆师、后期制作等人员驻校服务,每门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人员不得变动。

4.乙方的技术团队应主动为甲方的教学团队提供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响应。

(6)设备与场地要求

1.利用驻场专业摄影棚或根据建设进度自建影棚等拍摄环境,能满足以教学要求为目标的多种拍摄模式,光线充足、无噪音。

2.具备性能先进的广播级高清拍摄和制作专业设备,机型较新,包括多机位录制摄像机、专业级高清数字设备、降噪处理器、提词器、无线领夹麦克、监听耳机、灯光设备、道具布景、三脚架、投影设备等。

3.驻场使用的计算机(图形工作站等)等与课程制作相关设备,入场前必须使用新购硬盘(移动存储设备),且设备必须经过甲方指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场,出场前设备同样必须经过甲方指定检测机构检测,且硬盘(移动存储设备)统一上交甲方。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烟台市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交付

3.交货方式:现场交付。

★(2)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接收之日起 24 个月。

2.质保期内,中标方须提供7*24小时全时全天候技术服务,并无条件免费提供课程资源(不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的更新完善及试题库、电子教材等配套资源的补充服务。

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4.投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3)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规定和我部保密要求,启动课程建设前,投标人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涉密课程必须由具备相应保密资质的服务商制作。

2.投标人在服务期间,无论用户是否事先声明需要保密,投标人应恪守职业规范,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投标人仅能将其知悉的用户所有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传播。

3.投标人在服务期间必须为我部单独设立摄像存储设备用于视频拍摄,设立终端设施用于后期制作,由我部根据工作需要安装保密系统,该终端不得连接互联网,所有交付的课程资料必须封装好连同硬盘交付给甲方。投标人需具备同步备份全部课程资源的能力。

4.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定期组织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严禁个人电脑、手机等移动载体存储、处理或传播甲方提供的有关涉密资料信息,不得连接军队涉密网络,拍摄制作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等移动存储设备。

5.制作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开展课程建设,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活动范围,落实工控措施,严禁与课程无关的人员接触相关资料信息;建立项目资料专人管理制度,所有与课程制作有关资料不得带出保密场所。

6.制作方完成的课程等相关资料,不得作为公司宣传资料外泄。

★(4)专利权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需方拥有中标方具有产权登记或著作权的视频产品的使用权,课程版权归需方完全拥有。

★(5)其他要求

1.中标方技术服务团队应保证组成完备,编导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课程建设期间技术服务团队必须随时保持在位,有录播制作资质者优先考虑。

2.中标方须遵从教员课程设计意见且服从教员录制安排,保证随时满足教员录制需求,不得拒绝教员课程建设需求,否则按违约处理。

3.中标方可就拍摄模式、后期制作方式和要求等与项目需求方课程负责人进行协商,但由课程负责人做最终决定。课程负责人作出决定后,中标方须无条件按其意见完成课程拍摄及制作。

4.课程制作所需设备及用品全部由中标方提供,项目需求方只提供课程录制及制作基本工作场地,其余事项(包括食宿、交通等)不予提供。

5.中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设计、拍摄和成品制作,确保符合各项技术指标,通过相应设计、技术审定,并在国防科技大学开发的“职业教育平台”上稳定运行。

6.中标方严禁将该建设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否则项目需求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课程建设全部完成后,须由项目需求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因课程设计、技术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课程,中标方应无偿提供技术延续服务,直至该课程通过验收。

(6)付款方式

课程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上线运行后,按照课程制作服务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在线开放课程55门,微课200门

说明

1.本项目不可分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入围招标,取综合排名前三名为在线课程建设服务商。服务商招标完成后,中标方与课题组分别签订课程制作合同开展课程建设。

3.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为2024-2025年在线课程建设测算任务,测算数量为在线开放课程55门,微课200门,建设经费总额共计1750万元,实际建设任务以上级下达建设经费为准。分批次签订制作合同,结算由课程内容组成时长乘以投标时单价结算。

★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认定投标无效,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所有★技术参数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内容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无法通过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佐证的技术参数,以供应商响应承诺为准,供应商承担所做响应承诺的法律责任和虚假应标处罚措施。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法人代表不在军队采购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注册资金800万(含)以上,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10)投标人须具备为地方高校和军队两个军种(含)以上院校制作在线课程(慕课)的经历,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11)投标人须具备与在线课程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2)投标人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注:(1)至(8)条为固定条款,无须提出异议。

四、公示时间:2023年 6月27日至 7 月 26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dingbiao918@163.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0535-*******156*****777

附件: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烟台市,烟台,024-2,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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